《司法和犯罪心理学》
(Leqal and Criminal psycholoqy)

[美]汉斯·托奇(Hans Toch, 1930)
  本书是由汉斯·托奇主编的一本法制和犯罪心理学方面的著作。
汉斯·托奇是美国密执安州立大学教授,讲授“司法和犯罪心理学”
等课程。本书的其他撰稿者还包括:亚伯拉罕·布卢姆堡(Abraham 
Blumberg),在布鲁克林学院讲授“社会学”;杰里·S·科恩
(JerryS. Cohen),密执安州司法部副部长;艾伯特·埃利斯
(Albert Ellis),婚姻咨询和犯罪心理学的著名权威;哈里·A·
盖尔(HarryA.Gair),曾任“法律科学院”和“美国辩护律师学院”
院长;伊斯雷尔·杰弗(Zsrael Gerver), 在布鲁克林学院讲授社
会学和人类学;雅各布·弋尔茨坦(Jacob Goldstein), 社会心理
学家;查尔斯·汉利(Charlet Hanley),密执安州立大学心理学副
教授;艾伯特·I·拉宾(Albert I、 Rabin),密执安州立大学心理
学教授;罗伯特·S·雷德蒙特(Rober S、Redmount),心理学家、
律师;厄尔·鲁宾顿(Earl Rubington), 社会学家;艾尔弗雷德
·C·施努尔(Alfred C、 Schnur), 教授,曾任尼苏达州监狱的
副监狱长;罗伯特·H·斯科特(Robert H·Scott),密执安管教局
副局长;托马斯·S·(Thomas S、Szasz),萨斯,精神病学教授;
威廉·W·瓦腾堡(William W、Watten-berg),心理学教授。查尔
斯·威尼克(Charles Winick),心理学家。

  上述作者可以划分为法学界或管教机构的法律工作者、社会科学
家和法律社会科学家三种类型,他们围桌而坐,对“司法和犯罪心理
学”范围内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本书,并于1961年出版。
该书有群众出版社1986的出版的由周嘉桂翻译的中译本。

  该书在“司法和犯罪心理学”这一总的题目下,为使刑事审判的
实施和社会对罪犯的处理,趋于更合理和更人道,而对法律程序各个
心理学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司法和犯罪心理学》一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司法心理学,
包括司法心理学导论、心理学和法律、刑事案件审讯中的策略、民事
案件审讯中的策略、陪审团心理学、法官心理学、刑事责任的精神病
学等七章;第二部分犯罪心理学,包括犯罪心理学绪论、犯罪素质的
发展、犯罪素质的测定、心理学和少年犯罪、人格变态、当前矫正工
作的实施──评论、青年罪犯:论矫正工作中的新发展等七章;第三
部分犯罪心理学中的特殊问题,包括吸毒犯及其处理、酒精中毒罪犯
及其处理、性犯罪及其处理等三章。

  汉斯·托奇在第一章司法心理学导论中指出:司法心理学存在的
原因在于,通过、实施和运用法律的过程,都是由人类掌握的,而不
是由机器操纵的,“司法”是人的产物。所以,作为一门科学,司法
心理学研究达到审判目的的过程,考查参预这一过程的人们,和探索
他们的目的、动机、思想和情感。作为一门职业,司法心理学的目的
在于:使能损害司法程序客观现实性的那些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其最终目的在于:竭尽人力,使审判公正合理,并产生积极意义。

  汉斯·托奇认为,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和其他学科一起共同研究改
造或矫正犯罪分子问题的学科。作为一种科家,犯罪心理学主要研究
犯罪行为的原因,它试图分离、描述和了解导致特定人物犯下特定罪
行的各种因素的特定组合,力求得出有关反社会行为因果关系模式的
一般解释或规律。作为一门职业,犯罪心理学旨在通过处置罪犯以减
少犯罪。寻求改造罪犯的有效方法,以抵制他们的反社会行为,是犯
罪心理学的最重要的任务。托奇认为,在罪犯改造和矫正领域,并不
是所不改革都具有创造性。在为罪犯的矫正处理而考虑新方案时,必
须注意避免魔法似的解决办法或者捞救命稻草。必须提防为做事而做
事的诱惑。理论应该是正确的,贯彻执行时应以试验计划、评价(检
验)和研究为先导。

  汉斯·托奇认为,吸毒成瘾的人、饮洒过度的人以及性习惯不同
于别人的人,很容易给自己及其有关的人闹出问题。尽管成瘾者和异
常者本身并不是犯罪学家分内的事,但是,如果他们的行为是在毒瘾、
洒力、性变态支配下或作用下的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学家就不得不对
这些人进行专门研究。托奇认为,对于吸毒犯、酒精中毒犯和性异常
的犯罪人来说,惩罚只能造成或者增强诸如失望、自卑乃至绝望等不
良反应,软弱的人会变得更加软弱,怀恨的人会变得更加愤世忌俗。
所以,必须将上述犯罪人与一般犯罪人予以区别,对吸毒犯、洒精中
毒犯和性异常犯予以特别的医疗和预防,从而妥善地处理这些问题。

  《司法和犯罪心理学》一书,就司法和犯罪心理学领域的主要问
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讨论,本书一方面向人们提供了较为详实
的有关受刑事审判者的事实,而更重要的一方面则是能够促使人们对
于这类事实进行思考和展开辩论。因此,本书对于促使对罪犯的处理
趋于更合理和更人道,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积极的意义。

                         (曲新久)

  说明:本文由叶宗斌先生打字并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