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狱龟鉴》

[中]郑克(生卒年不详)
  《折狱龟鉴》又名《决狱龟鉴》是南宋郑克所著。关于郑克的生
平,《宋史》无传。据宋人万桂荣《棠阴比事序》、陈振孙《直斋书
录解题》、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记载,以及清人朱绪曾所作考证,
也只知道他是开封人,字武子,一字克明。宣和六年中进士,南宋初
曾以迪功郎任建康府上元县尉,后以承直郎任湖南提刑司干官。

  《折狱龟鉴》是在五代和凝父子的《疑狱集》的基础上而成,宋
末元初时人刘埙的《隐居通议》记载:“高宗绍兴三年(1133),降
诏恤刑,戒饬中外,俾务哀矜。”郑克“因阅和凝《疑狱集》,嘉其
用心,乃分类其事,……易旧名曰《折狱龟鉴》。”本书分为20卷,
分释冤、辩诬、鞫情、议罪、宥过、惩恶、察奸、擿奸、察慝、证慝、
钩慝、察盗、迹盗、谲盗、察贼、迹贼、谲贼、严明、矜谨,276条,
收集各类案例故事395则,并附以作者的论断。

  《疑狱集》,五代和凝著,其子和濛又增益事类,于宋太宗雍熙
初,表上之。系取古今史传听讼断狱、辩雪冤枉等案例故事编纂而成。
对后世侦查破案、司法鉴定、辩诬雪冤、审断疑狱等具有重要参与借
鉴作用。所以自成书以来,长期为世人所重。《宋史·艺文志》、
《文献通考》均有著录,清初被收入《四库全书》。

  据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和王应麟
《玉海》记载,《疑狱集》分上中下三卷,67条(今为66条),上一
卷29条为和疑书,中下卷38条为和濛所续。而现存刻本,如清咸丰元
年(1851),桐乡金氏校刊四卷本,咸丰三年(1853)岭南徐氏校刊
十卷本,以及《四库全书》采自浙江范氏天一阁所藏十卷本等,则均
分为四卷,79条。《四库总目提要》说:“今本四卷,疑后人所分也
。”其实,这不只是分类问题,而是篡改问题。今本所谓四卷,根本
不是和氏所著,完全是后人妄增的。据考证,篡改可能发生在明代,
因为宋代还是作为 3卷,且元人至元时序未及卷数,说明尚无问题,
何况成于元代的《宋史·艺文志》、《宋史·和濛传》以及马端临的
《文献通考》均作3卷,并无异说;明以后始改作4卷,而且至晚在明
嘉靖14年(1535)张景《续疑狱集》 6卷书并与《疑狱集》合为10卷
本刊行于世时已篡改过了(岭南徐氏刊本所附嘉靖乙未秋李嵩年序可
证)。

  《折狱龟鉴》,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马端临《文献通考》俱
作《折狱龟鉴》,盖同书而异名。大旨以五代和凝父子的《疑狱集》
未臻详尽,因采集旧文,补充所缺。至于本书成于何时,根据跋语和
序言所说情况,以及按语中补录有宋徽宗大观、政和(1107-1117)
年间故事的事实,可以推知,当系成书、刊印于南宋初年。

  《折狱龟鉴》所辑的故事多见正史,有些则出于墓志或小说,但
文字上均有改动,甚至情节上也不尽相同,带有明显的再创作色彩,
如刘崇龟的辨刀获盗,就是突出的例子。实际上,此书是郑克取材于
旧籍所写的案例故事集。

  所以《折狱龟鉴》虽以《疑狱集》为基础,但复采摭旧文,广增
条目,附益宋事,每条又加以论断、评述,元远为宏博精深。《郡斋
读书志》称其“依刘向《晏子春秋》,举其纲要为之目录,体例井然”
。《四库提要》亦称其“所辑故事,务求广博”,“究悉物情,用于
见闻而资触发,较和氏父子之书,特为赅备”。故成书之后,历南宋、
元、明、清4朝800多年,文为流传,为世人所重。而且作者还力主尚
德缓刑,求实戒枉,甚至还提出“饥馑盗贼多”等同情人民的观点,
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它毕竟又是封建时代的东西,有很多糟粕如宣
扬封建伦理道德,相信卜筮鬼神,甚至诬良为盗等。

  所以《折狱龟鉴》作为旧时代的东西,有它的历史局限,但我们
也同时看到它是我国历史上一部不朽的名著,影响久远,就是在今天,
书中所阐明的有些基本经验和方法,对侦破、审判、察伤、辨诬、决
疑等司法实际工作也并不丧失其参考和借鉴作用。

                       (韩友菅)

  参考书目:《折狱龟鉴选》,杨奉琨选译,群众出版社,1981年

  说明:本文由叶宗斌先生打字并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