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论—法律规则和国家问题》

[法]狄骥·莱昂(Leon Duguit,1859-1928)
  本书是狄骥·莱昂的代表作。狄骥·莱昂是法国现代著名法学家、
政治学家,现代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从1886年起,
狄骥长期在法国波尔多大学任教授和院长职务,并先后在美国、葡萄
牙、承根廷、罗马尼亚等国讲学。他一生主要从事法学教育工作,教
龄达42年之久,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对当时法国公法学、法哲学和
政治学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在欧美有极大影响。《宪法论》是他的
主要著作之一,较为集中地反映了他的法律思想。

  《宪法论》于1911年初版于巴黎,共两卷, 1921-1925年的第二
版共五卷,因狄骥病死,1927年开始出的第三版只出了三卷,本书是
第三版的第一卷。这一卷的副标题为“法律规则和国家问题”,作者
在序言中声称“这乃是我对于法和国家问题所持理论的最后形式”。

  第一卷共分六章,前四章作者阐明如何打破传统的法学观念,如
何以客观的规范主义学说来代替主观权利观念,从而创造一种以社会
连带关系为基础的全新的法律体系。后两章是作者关于国家学说的引
论,论述了国家起源问题、主权问题和国家的现实主义观念。

  作者立论的基础是孔德的实用主义哲学和杜尔克姆的社会分工论,
即社会连带主义。他企图完全根据经验论资料而不夹杂任何形而上学
的理论来分析国家和法律。作者力图在理论上排斥资本主义初期自然
法学家的那些基本传统观念,如个人权利、国家主权等等,而提出了
连带关系和社会职能的主张。其基本内容是:人们在社会中生存,就
必然有各种需要,由于需要的共同性和劳动的分工,社会成员之间产
生一种相互依赖性,也就是所谓连带性,这种连带性是社会生活和政
治生活的基本原则,也是构成法律规范的基础。法是凌驾于国家之上
并先于国家而存在的。由于社会连带关系,任何主体在社会中都不能
主张任何权利,而只能执行由他的地位产生的一定的社会职能,履行
社会规范赋予他的义务。而国家本身也要受法律限制,去履行它的社
会义务,国家意志并不是某一国家所谓权力的意志,而是国家成员的
大大小小的个人意志,统治者虽然有较大的权力,但他们自己也要受
法律规范的约束。在这里,法律关系中的主要事实,不是主观的权利,
而是从社会连带关系中发生的客观的法律规则。这样一种规则,始终
将是不可争辩的,即它必须以社会本身为基础,并为同一集团的人规
定某种积极和消极的义务,但这些义务并不涉及人们意志的实质,只
是在义务被违反的时候才以它在集团中所发生的反应作为制裁。正像
作者所说的,全人类形成一个大社会,服从一种因人类自己用以作为
基础而成为共同的行为规则,这种规则又强迫一切自觉意识日渐取得
明确的人们接受。

  狄骥不仅反对古典自然法理论,也反对十九世纪以来理性主义的
法律观,力图建立一个完全基于经验法则的法学体系。他认为,以主
观权利为基础的法律,实际上是某一意志强加于另一意志的权力,是
一种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法律观,而真正科学的法律观应该是客观
的。这种客观性来自于人们基于分工合作而产生的共同需求,在此基
础上,自然会产生社会正义观,并因此形成一系列社会规则。社会规
则一旦被人们认可并得到共同遵守即成为法律规范。可见,社会连带
关系是全部法律的基础,应该以此为根据来修正整个法学理论。

  狄骥的国家理论同样基于他的实证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哲学观。
他认为,国家这种公共权力之所以绝对能把它的意志强加于人,是因
为这种意志具有高于人民意志的性质的这种概念是想象的,丝毫没有
根据的,是人们主观认为如此才导致这样的。国家只不过是同一社会
集团的人们中间的一种自然分化的产物,有时很简单,有时又很复杂,
由此才产生出人们所称的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绝不能因它的起源
而被认为合法,而只能因它依照法律规则所作的服务而被认为合法;
从而近代国家就逐渐成为在统治者领导和监督下共同工作的一种个人
团体,来实现各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所以公务概念就代替了公
共权力的概念;国家变成一个劳动集团,不复是一种发号施令的权力,
而握有公共权力的人们只有为了确保共同的合作才能使这种权力合法
地动作起来。

  在本书第二版的序言中,作者还谈到,他深信本世纪初二十年来
所发生的一切事件,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工团主义运动,都证明了他
的见解的正确。第一次世界大战实际上不是两个国家集团的冲突,而
是两种观念的冲突。它是发号施令的权力或主权的国家观念和同一民
族集团中各个成员为实现正义和幸福生活而共同劳动合作的国家观念
之间的斗争。

  《宪法论》是现代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代表作。它批判了古典自
然法学派和现代理性主义法学的唯心性和形而上学性,把法律和国家
置于现实社会之上,对现代西方法哲学、宪法学和政治学的发展起了
重大作用。

                      (曹文莉)

  说明:本文由叶宗斌先生打字并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