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立法原理》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tation)

[英]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
   本书是英国资产阶级法理学家、伦理学家和功利主义理论的创始
 人杰里米·边沁的主要著作。边沁出身于一个律师家庭,自幼聪明好
 学,有神童之誉。13岁他便进入牛津大学皇家学院,16岁在林肯学院
 攻读法律,毕业后曾一度从事律师事务,但因对此职业不感兴趣转而
 从事法理学和伦理学的研究。边沁从1781年起开始担任伦敦大学教授,
 讲授法理学,同时创办和主编《威斯敏斯特评论》,鼓吹功利主义的
 政治法律思想,提倡改革政治和法律制度,以适应资产阶级特别是工
 业资产阶级的需要。他的学术造诣很深,著作甚丰,主要有《政府片
 论》(1776)、《道德与立法原理》(1780)、《司法证据原理》
 (1827)、《宪法法典》(1830)等。《道德与立法原理》一书写成
 后当时没有发表,直到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那年才正式出版。这
 本书的出版,给边沁在法理学特别是立法学方面的权威和声誉奠定了
 基础。他的“伟大的功利主义者”的名声也是由此得来。

   边沁既反对体现理性的自然法,又反对鼓吹习惯法的历史法学,
 把自己的政治法律思想建立于功利主义基础之上。他断然,正像自然
 界有自己的规律一样,人类也有其规律,这就是“趋乐避苦”。正是
 这一“趋乐避苦”的人的本能,支配着人的一切行为,成为人生的目
 的。他说:“大自然将人类置于两位国王,即痛苦和快乐的统治之下。
 只有他们能指挥我们应该作什么以及决定我们作什么”。(《西方法
 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3年版,第484页)边沁
 所说的“乐”就是指“功利”,而“功利意味着对任何当事人来说,
 任何事物的性质是产生福利、方便、快乐、优良或幸福或防止发生灾
 祸、悲痛、邪恶与不幸。”(第484页) 他把苦与乐分为“单纯”和
 “复杂”两类。所谓单纯的乐是指:器官感觉之乐、财富之乐、技能
 之乐(唱歌、游戏之类)、美名之乐、权力之乐等;单纯的苦是指贫
 穷所引起的痛苦、感觉引起的痛苦、仇恨产生的痛苦、恶名产生的痛
 苦等。(第489页) 而“复杂”的苦与乐是由数种“单纯”的乐与苦
 汇合而成。一切苦与乐不论其来源如何,其性质都是共同的,只有份
 量大小的区别。对于乐的各种判断,必须根据功利的逻辑来决断,也
 就是要根据痛苦和快乐的数学计算原理来判断,以增加最大多数人的
 最大幸福,把苦减少到最小限度。按照边沁的设计,对涉及社会利益
 的任何行为的总趋向作精确的计算,可依下述方法进行: (1)最初
 产生的每一种明显的快乐的价值; (2)最初产生的每一种痛苦的价
 值;(3)在最初产生的快乐之后产生的每一种快乐的价值;(4)在
 最初产生的痛苦之后产生的每一种痛苦的价值; (5)将全部快乐的
 总价值加在一方,痛苦的总价值加在另一方。顺差如在快乐一方,那
 就个人的利益而论,他的行为大体上将会产生良好趋向;其顺差如在
 痛苦一方,大体上将会产生坏的趋向。 (6)将有关人员的数目予以
 计算,其顺差如在快乐一方,那对于总数或对于由那些个人组成的社
 会来说,它将表示这种行为的普遍良好趋向;如果顺差在痛苦一方,
 那对同一社会来说,将表示普遍的邪恶趋向。(第488-499页)

   在《道德与立法原理》中,边沁从功利主义出发,对刑法问题进
 行了论述。他指出,政府的职责是以奖惩办法提高社会的幸福。在政
 府的惩罚职责中更为特别的是刑法的问题,根据危害幸福的行为及其
 犯罪之程度便可对它提出惩罚。关于伤害行为,边沁认为若一种行为
 的后果是伤害性的,它的意向也就是伤害性的。这个伤害有确定的受
 害的个人或一批可确定的个人派生伤害是由前者派生的,它涉及整个
 社会或其他一批不可确定的个人。派生伤害通常被看作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由痛苦构成,另一部分由危险构成。(第491页) 对此,边沁
 以抢劫案例作了详细说明。一件过去的犯罪行为,可能包含着削弱旨
 在防止这种罪行发生的政治法令的效力,也有可能削弱旨在防止这种
 行为的道德性法律的力量。因此,必须对犯罪者予以惩罚。 (第493
 页)根据功利原理,如果惩罚被认为确有必要,那仅仅是认为它可以
 起到保证排除更大的罪恶。边沁指出,很清楚,下列情况应免惩罚:
 无根据(不存在什么伤害事件需要防止;该行为对社会整体没有伤害)
 、无效果(该伤害行为不能用惩罚去制止)、无益或代价太昂贵(如
 果惩罚造成的伤害比它要防止的还要大)和无必要(即使没有惩罚,
 伤害也会被防止,或自行停止;这就是利用较低的代价)。 (第494
 页)

   《道德与立法原理》是功利主义法学的一部代表作,其中所倡导
 的功利原则曾对英国法律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边沁的理论和主张同
 英国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是分不开的。 

                     (史彤彪)

   说明:本文由叶宗斌先生打字并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