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近法学真谛的尝试
——夜读舒国滢教授的《在法律的边缘》

程春明
  舒国滢教授从“自我”作为思考的重点的同时开始设定思考者,
这是与丛书的主题“法窗夜话”的思考方式相吻合的。作为一个“自
我”和“我之外”的对话,他也是在选定自己视角的同时,告诉我们
一个这样的学者应有的人格特征:尽管我们无时不在既定理论的约束
中,但我们始终享有思维方式选择的自由权。国滢君尽情地展示他对
法的激情,而不为冷冰冰、硬梆梆的法所拘束,他将他固有的好奇心
表现得淋漓尽致:譬如法的精神、制度对人的分层和整合,法典与智
者的互诱关系,无序状态下在人为的秩序设置中的地位思考,以及法
在冲突和和平时期中的表达方式,法作为“过程”的种种变式。这事
实上是“有限理性”和“无限激情”的学者人格的成功组合。其实,
有时候国滢君不知不觉地在对“法”本身也进行把脉,比如我认为该
书精华的第二部分(法:诗与思),无论是“从美学的观点看法律”
还是“法律与音乐”都无不是在讲“法本身”,因为“法”从来就没
有缺乏过生动,只不过是许多“法学家”本身人格和职业性“太刻板
”而已。“律”正是“法”的重要特征,它有“弛”有“张”,它在
“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中时有“分音”时有“合拍”,它在和
平时期冲突时期的涨落走向,它在法学家的思索中有时以“正义”、
“共同善”为标尺,有时被认定为“活法”,有时被看成是“死法”
,在价值与效用的两极下起伏、分离、综合。从某种意义上“法就是
美”、“法就是律”。舒教授用一个符号学的对司法形式的“广场化”
和“剧场化”的思考,本身就是对“法”表达形式一个十分深层的理
解,这事实上已浸于“法”海之中了。至于该书第三部分,我认为国
滢君是以一个职业法学家的身份在一场论战之后清理一些思路,对我
们学科建设进行反思,这正是在“法之内”谈“法”,只不过是希冀
法在多学科整合的趋势中对“法学”的忧患意识多一点。第四部分对
法治的思考,对法治的历史与政治文化上的定位,对法的人格化和道
德的关系作出的关注等话题,在欧洲正是十分前沿性的课题。第五部
分和第六部分是作者“自我”的扩充和智慧的获得性开放意识的“反
射”,也是令我亲切和被震撼的原因。

  到了我该向中国法制出版社的“法窗夜话系列”说谢谢的时刻,
感谢其使舒国滢教授的“在法的边缘”一书得以付梓,尽管他让我度
过了几个“不眠之夜”。在一片恬静的夜空下,我想我也悟出了一点
法的道理和成为一个法学家该具备的品格。虽然淡泊不总能明志,但
宁静是总可以致远的。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11月19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0-11/19/content_
88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