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院改革 确保司法公正

韩国中
  近年来,全国法院为坚持严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实施了一系
列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为重心,深化庭审方式改革,建立公正、
廉洁的公开审判机制。首先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
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及群
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可以实行庭审直播的方式,使法庭审理成为向人
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课堂;同时,要逐步提高二审和再审案件的开
庭率。二要强化庭审功能。庭审坚持“四个公开、六个当庭”,即法
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宣判全部公开,庭审实行当庭举
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当庭辩论、当庭断理、当庭宣判。三是提
高裁判文书质量。裁判文书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逻辑严密、
论证有力、说理充分。

  二、实行审判流程管理,深化审判运行体系改革,建立科学、高
效的审判运行机制。要改革现行的司法运行体系,就应建立以立案庭
为审判程序指挥中心,以审判庭为审判工作决策中心,以强化执行工
作和审判监督为重点的互相制约的审判运行机制,构建“大立案——
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运行模式,以立、审、执、监的互
相分离、互相制约保证审判工作的有序运行。一是强化立案庭职能,
建立科学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审判庭职能,提高法官
队伍素质。要将各个审判庭的职责限定在开庭审理案件、作出裁判、
进行法律适用研究等范围内,使审判合一。同时严格审判长和独任审
判员的选任条件,走复合型、专家型法官之路。三是强化执行工作,
加大执行力度。在法院内部形成以执行庭为主体,法警队密切配合的
执行工作格局;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建立执行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以异地委托执行为主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在
全社会形成“大执行”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审判监督,严格错案责
任追究制度。同时通过案件流程控制权、审判权、执行权、审判监督
权的分离,实现互相监督。

  三、强化审判组织职责,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建立权责统一的审
判管理机制。为改变传统的审判管理模式,应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
的审判管理机制。一是强化审判组织职责,实行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
负责制。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坚持审理权与裁判权相
一致的原则,赋予其指挥庭审、主持合议、签发法律文书等职权,充
分发挥其在庭审中的指挥、协调作用。二是取消案件审批制度。坚持
院长、庭长的行政管理权与审判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明确划分合议
庭与审判庭、审委会的关系。

  四、以培养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
立良性互动的法官管理机制。一是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要积极探
索建立法官优胜劣汰的晋升机制,形成公正、平等、择优的用人环境。
二是改革法官的选任制度。要建立从社会优秀法律人才中公开招考法
官和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选调优秀法官制度;要实行法官定编,配备
法官助理,从而建立法官、书记员、法警单独职务序列。三是改革法
官的考核制度。要制订科学的考核办法,将思想政治素质、审判工作
业绩、党风廉政建设等纳入目标管理,实行计分考核。四是改革法官
的教育培训机制。要加强对法官的思想道德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培
养一批具备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的专家型法官。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