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吃透《纲要》精神

本报评论员
  春风化雨,布谷催春。今年以来,《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
贯彻实施,以及最高法院关于“改革年”工作部署的深入落实,使各
级人民法院的改革呈现出一种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纵深推进的良好
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无疑得益于《纲要》的正确指导,得益于各
级人民法院对《纲要》精神的理解把握。本报今天刊登的洛阳市中级
法院的改革经验,就是生动一例。

  要把人民法院的各项改革稳妥深入地推向前进,首先要全面吃透
《纲要》精神。《纲要》颁布之前,各地在审判方式改革、人事制度
改革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但不够协调规范,难以
全面深入。《纲要》从人民法院改革的全局出发,高屋建瓴,集思广
益,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各地探索中的经验得失,明确了人民法院近期
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奋斗目标,这份纲领性文件,产生了巨
大的推动力。

  深入领会《纲要》的精神,可以保证人民法院的各项改革有的放
矢,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人民法院改革事关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大
局,不可不稳妥审慎。在今后几年时间内,人民法院的各项改革,都
必须在《纲要》规定的范围内,有目标、有重点、分步骤稳步推进,
“盲人瞎马”式的鲁莽轻率,一蹴而就的急功近利,都与《纲要》相
悖。

  深入领会《纲要》的精神,可以使改革少走弯路,步入健康发展
的快车道。《纲要》对改革进程中经验教训的概括总结,是各级法院
的共同财富。各地法院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前提下,取长补短,引以为
鉴,无疑可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深入领会《纲要》的精神,就应该在改革中围绕队伍建设下功夫。
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协调有力的法院队伍,是我们做好审判工作的基
本保证。各级法院要着力改革管理机制,完善监督制度,理顺各种关
系,解决权责不分、职能不清、人浮于事、监督不力等种种弊端,使
队伍焕发生机与活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深入领会《纲要》的精神,目的是下力气做好司法公正这篇大文
章。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灵魂和主题,是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只
有我们真正能够做到实体公正、审判及时、程序合法、执行有力,我
们的改革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有生命力。这就要求在
改革中规范审判管理,明确办案责任,强化内外监督,严明审判纪律,
使所有的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