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漂亮的方案

本报记者 陈海发 冀田富 本报通讯员 郑学礼 刘宝
  洛阳四月,古都春深,花开似海,人影如潮。

  一如花开满城、香飘天下的牡丹,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
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指导下进行的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也呈现
出一片蓬蓬勃勃的动人春色。

        伴着《纲要》行——一条好思路

  万事人为本,如何从环境上、机制上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灵活性,
是洛阳中院党组一班人一直思考的一个问题。

  1999年2月,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视察洛阳中院,李晓波院长在汇
报工作时提出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的“三个
一”思路,肖扬院长兴致勃勃地说,等法院达到了这“三个一”,他
再来看大家。当时的洛阳中院,刚刚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办公
大楼等硬件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就。荣誉面前,洛阳中院一班人陷入
了沉思,他们认为,中院现行的机构设置和人事管理机制等方面仍然
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机构设置不够科学,职能交叉重叠;二是人员
配备“头重脚轻”,不少庭室中层正副职数较多,一般干警少,所谓
“将多兵少”;三是行政管理人员与审判业务人员比例是0.5∶1,这
与人民法院所担负的职能不相适应,而且形成的行政化管理模式也给
办案带来诸多的不便。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出台在洛
阳中院引起了极大反响,干警中要求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中院党组
组织干警认真深入对《纲要》进行学习,并结合本院实际经过多次讨
论,认为解决机构与人事管理问题是改革的关键,也是在洛阳中院开
展争创活动首先应解决的问题。

  1月3日,中院召开了由中院22名庭室负责人、17个县(区)法院的
领导参加的全市法院年度总结大会,会上,中院党组宣布了将在中院
进行机构改革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机构设置和初步思路。
与会人员经过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实行改革是大势所趋,也
是人民法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如不改革将失去一次极好的机
会。为慎重起见,决定对中院的方案采取民主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
获得一致通过。于是,一条思路就这样形成了:先从法院的机关机构
和人事管理制度入手。

         凡事预则立——一个好方案

  人事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为稳妥推进,院党组确定了这次机关
机构、人事管理改革制度的四条原则:一是机构改革立足划清职责、
理顺关系、精简高效和方便诉讼,革除机构设置中存在的职能交叉、
分工不明、机构重叠、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二是建立干部能上能下
的人事管理机制,真正使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优秀人才走上领
导和审判长岗位;三是重点充实审判部门、精简合并重叠的非审判部
门,优化干部结构;四是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公正。

  基本思路是,把重叠交叉的行政管理部门合并,其富余人员纳入
竞争上岗行列,按其专长充实到审判业务部门。审判业务庭设庭长一
名、内勤一名,不设副庭长,设审判长若干名,实行合议制和法官负
责制。院党组以文件形式下发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人
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内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划分,特别是
审判庭庭长的职责给予进一步明确。此外,方案还对竞岗人员应具备
的条件和资格、竞争上岗的职位数、竞争的程序和方法作了详细的规
定。方案制定后,院党组多次向市委、人大汇报,并根据组织部门的
建议又多次召开党组会,中间还多次到上级法院、市人大、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征求意见,对方案进行逐字逐句地推敲、修
改,对实施过程中每个细节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反复论证,数易其稿,
最后征得市委、市人大的同意后,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开始付诸实施
了。

         精钢不作钩——一次大胆实践

  洛阳中院推行的这次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全
员竞争”和“定位不定岗”。就是将全院正职和有关部门的副职及审
判长的职位数量向全院公布,激发干警的积极性,把真正的人才选出
来。

  3月3日,全院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拉开了序幕,方案向全院公布
后,干警中愿意竞争者纷纷到人事科领取并填写《竞争上岗申报表》,
有49名干警竞争中层正职职位,有47名干警竞争有关部门副职和审判
长职位。经政治部按方案的规定审查后予以公布。3月5日,法院对所
有竞争者进行审判业务考试,经录选后,有27名干警作为中层正职职
位的竞争者,61名干警作为有关部门的副职和审判长职位的竞争者进
入演讲程序。

  他们之中,年龄最大的53岁,年龄最小的30岁,有当过近20年中
层负责人的,有工作不久的年轻干警,他们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每
一位演讲者演讲后,由上级法院、市人大、市委和院领导组成的评委
当场打分并宣布。展示法官风采的演讲进行了三天。3月10日下午,
全院干警采取投票的方式对参加演讲的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
荐,最后将考试成绩、演讲成绩、民主推荐的分数三项总合起来,得
出该竞争者的总成绩。院党组按竞争者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27名
中层正职职位的竞选者中选定14名正职,在61名有关部门副职和审判
长职位竞争者中选定40名同志担任审判长职务。

  合议庭的组成由庭长组织,采取审判长提名、干警自愿与统一平
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业务庭在配备合议庭成员时,应根据本庭所
设置合议庭的数量,在原本庭内挑选一名合议庭成员,其他合议庭成
员由院党组根据情况进行调配。4月6日,院党组将竞争的结果向全院
干警作了宣布,会场响起阵阵掌声。一次大胆的尝试在平稳中宣告一
段落的结束。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