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推行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
  中新社广州五月二十九日电(莫非 粟晓晶) 广州市基层法院
致力推行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已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来该类案件
的审理比率已达六成多。

  广州市法院今天召开的审理民事案件现场会信息显示,今年以来,
广州十三个基层法院审结的七千一百多件民事案件中,有四千八百多
件是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比率为六成七,其中当庭宣判率达五
成以上。

  据广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敏介绍,去年六月,广东省高级法院
颁布实施了《广东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规则(试行)》,
吕伯涛院长要求广东省法院积极开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工
作,以提高审判效率,方便群众诉讼。

  据王敏称,广州市法院根据省高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规范了适
用简易程序的做法,办案效率有较大提高。如白云区法院适用简易程
序审理案件时间最长的为一百零八分钟,最短的只有十五分钟,平均
开庭时间只有四十五分钟。也就是说,“中小学生上一堂课的时间开
完了一个庭”。

  注:引自2000年05月30日01:01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