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选任法官看庭审

记者 胡杰 通讯员 李迎春
  本报讯  5月12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由助理审判
员晋升审判员的最后一场庭审考试考核结束,评委亮出法官龚新莲的
庭审考分89.8分。这是该院为选拔高素质法官推出的新举措。

  今年年初,娄星区法院制定了《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考试考核
实施方案》。即对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的资格、条件、推选程序、
考试考核项目及方法步骤、评分计分标准、评委组成人员等作了明确
规定,除政治、业务、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试、考评外,其中庭审
考试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开庭审案达不到规范标准的助理审判员要取
消晋升资格,并由助审员职务降为书记员职务。

  今年4月开始的助审员晋升审判员考试考核工作,以近3年工作实
绩和办案效率效果、廉政建设情况为依据,经本人申报、群众推选、
党组考察,邀请区人大、区政法委领导与院党组成员组成考试考核领
导小组,审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评委。评委根据参考人庭审程序
适用、庭审驾驭能力、质证认证、判词说理、实体裁判、庭审形象等
9个方面评定考分,当场亮分,并由分管副院长现场点评。经历时半
个月的庭审考试,11名参考者主持12次庭审,人均考分84.85分。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