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将全面改革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
高检院部署实施九项改革任务
  本报北京5月16日讯(记者王宇杨明)   今后各级检察机关录用
工作人员,将采取全国统一考试、定向录用制度。这是最高人民检察
院将就检察机关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作出重大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记者今天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政治工作会议上
获悉,根据高检院的部署,今明两年检察机关将完成九项改革任务。
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的改革。根据精简、统一、效
能的原则,从有利于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实现国家司法体系的
统一,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实际出发,统一规范机
构名称,合理调整人员结构,加强一线办案力量,建立起机构设置合
理,职责划分清晰,编制配备精干,运转高效有序的检察机构体系和
检察管理体制。二是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力度。高检院明确规
定,今明两年,省、地、县级检察院领导班子中,分别至少要配备一
名45、40、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职数未满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时,
要首先配好年轻干部,对职数已满但缺年轻干部的班子,要争取党委
支持,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配备年轻干部。下级检察院检察长中
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可直接提任上级检察院检察长。要抓紧建
设一支既保持足够数量又有合理结构的后备干部队伍。三是组织地方
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跨地区交流。高检院将从有利于公正执
法,有利于推动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
的要求出发,组织地方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以及自侦部门负责人进行跨
地区交流。四是组织上下级检察院之间、东西部检察院之间互派干部
挂职锻炼,今年高检院将从地方各级检察院选调一批有培养前途、年
龄在35—45岁的中青年干部,到高检院挂职锻炼,高检院也将选派一
批厅、处级干部,到地方各级检察院或地方党政机关挂职锻炼。五是
全面推行中层领导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和岗位轮换三项制度。
全国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快竞争上岗的步伐,扩大竞争上岗的范围,
由中层领导竞争到主诉、主办检察官竞争。高检院也将在机构改革的
同时,对部分空缺的厅级、处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实
行双向选择并对部分人员实行轮岗。六是建立检察系统政务类和业务
类两方面的“人才库”,上级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可统一调动使用。
高检院拟储备政务类优秀人才500人,业务类优秀人才1000人,以促
进检察系统人才资源的开发、培养和合理配置。七是实行招收检察人
员统一考试、定向录用制度,严把“入口”关,确保检察人员素质,
改善检察人员结构。为切实解决基层检察院法律专业人才紧缺的状况,
今后各级检察机关录用工作人员,将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定向录用的
办法,招录本科以上法律专业人才,并重点分配给基层检察院。要严
格实行调进录用人员审核审批责任制,建立检察人员清退、辞退制度。
八是确保基层业务骨干脱产培训、支援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工作。从今
年下半年起,对基层检察院45岁以下的主诉、主办检察官或其他业务
骨干,普遍进行一次为期半年的脱产培训,同时采取与高等院校联合
办学或委托代培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学历教育,争取在三年内,重点为
检察院培养2000—3000名专业人才。为支援西部地区的检察教育,高
检院决定在人力、财力和政策等方面对西部地区实行倾斜政策。高检
院每年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两期西部少数民族检察业务骨干培训班
,各业务部门举办的专项业务培训增加西部地区的培训名额;同时组
织东西部检察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口支援,支持西部地区的检察教育
和人才培养。九是健全实行检察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制度,高检院已
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起草了《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
法》,待正式颁布后执行。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