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法院推出 “一月结案法”
  本报讯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法院近日正式推出了“一月结案法”。

  “一月结案法”的基础是将复杂案件和简单案件分开,繁简分流,
简易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是繁是简,由告申庭在立案时拟定,并在
立案审批表上注明“简易”字样,由固定的法官审理。实行独任审判
员负责制或合议庭负责制,独任审判员、审判长有权签发裁判文书。
其最终目标是力争实现简易案件的月结案率达100%。

  另外,该院对适用“一月结案”审理的案件,原则上不得更改、
变改,确需要更改变动的,报庭长及主管院长审批。若在审理过程中
认为案情重大、疑难,在一月内难以结案的,报请领导决定,同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主管院长、庭长还要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
务指导,及时督促、检查并解决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杨汶勇 牛步云)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