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之有据 严之有理 严之有方 严之有效
瀍河法院管理形成立体模式

黄中庆 朱延伟
  本报讯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多年来认真探索基
层人民法院科学管理的新模式,确定了严格管理,“严之有据,严之
有理,严之有方,严之有效”的治院原则,在法院的行政管理、法官
管理和审判管理诸方面均形成了制度配套、机构合理的新型审判工作
管理机制,得到了河南省高级法院领导和当地党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称之为是很好的“立体管理模式”。

  据介绍,这个经验是从1998年全国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
始酝酿的。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瀍河法院进行了认真
总结和反思。如何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树立和维护廉洁、
高效、公正、文明的法院形象,这是每个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都要认
真考虑的大事。院长杨绍武和班子成员逐步达成共识:出路在改革,
改革的核心在于强化管理。于是,他们确立了“管理一素质一效应”
的治院思路,即强化科学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取得良好效应。

  瀍河法院“立体管理经验”的基础是两项基本制度:一个是《队
伍建设立体化管理制度》,另一个是《审判工作流程化管理制度》。
前一个制度从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两个方面,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
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行为规范以及奖惩任用等,作了全面的规定。
通过管理、教育和考核,为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并合理地使用每一名
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后一个制度是以立案为起点,以书记官处为枢
纽,以开庭审判为重心,以跟踪监督为保障,对立案、送达、庭前准
备、开庭、宣判、执行、质量检查、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流水作
业式的标准化管理。并将证据管理及使用,书记员工作职责及操作规
程,审判长、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职责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庭长、院
长的管理和指导等内容,纳入流程管理之中。

  新的审判管理模式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瀍河法院通过几年的
实践,基本做到了理顺关系、有序管理,杜绝了立案和“抽屉案”及
超审限案件、“翻烧饼案”;提高了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今年头几
个月的平均审执期限为39天,比去年缩短9天,无发还和全部改判案
件;申诉缠诉案件大幅下降;未发生违法违纪审判的情况。他们还从
1999年起彻底摆脱了长期落后的局面,步入了省市先进行列。

  瀍河法院工作中还形成了以下几点体会:一是探索审判工作科学
管理必须达成共识,全员参加;二是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必须和队伍建
设一起抓,要形成良好的队伍基础;三是注重审判效果在审判流程管
理中的地位;四是必须形成动态的监督制约机制。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6月10日。
http://www.rmfyb.com.cn/public/detail.asp?id=24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