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庭审公正高效
城南区法院推出庭前预审
  本报讯(特约记者 胡杰) 湖南省衡阳市城南区人民法院围绕
公正与效率,积极探索审判改革,设立由5名法官和2名书记员组成的
庭前准备机构,专司民事案件庭前预审性工作,使审判法官与当事人
真正隔离开来。此举既规范了庭前准备程序,又强化了廉政建设,确
保了庭审公正、高效。今年1月至3月,该院收结案数分别较去年同期
上升9%和12.3%,一次开庭成功率上升37%。

  针对法官庭前准备不严密、不规范,当事人找法官疏通关节等影
响公正与效率的种种弊端,衡阳城南区法院制定了《庭前准备程序操
作规则》,明确规定在立案庭内设民事(经济)案件庭前准备组,其
主要职能是召开当事人庭前听证会;组织证据交换、裁定诉讼保全、
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管辖异议;确定出庭证人名单;委托法定部门
鉴定、评估、审计;变更、追加诉讼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和解、
撤诉裁定、排期开庭等预审性工作;预审法官的全部活动必须制作庭
前准备笔录,并详尽归纳各方当事人主张、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
意见,笔录经当事人签字后,随案移送庭审法官。预审法官不能行使
判决权,庭审法官不能介入庭前准备工作。同时规定,庭前准备最长
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否则,追究预审法官违法审判责任。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6月09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6/09/content_
189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