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称赞此举抓住了司法公正的关键 本报长春6月4日电(记者郭春雨)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革审 判监督体制,实行纪检监察与审判督查合署办公,既严格执行纪检监 察制度规章,又严格对法官的违法审判行为进行追究,促使吉林全省 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此举受到吉林省人大的高度 评价和充分肯定。 吉林法院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起步较早,但在执行中发现 纪检监察纪律监督与对审判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监督存在“两层皮” 现象:纪检监察部门主要面对的是当事人的检举控告,实行纪律法纪 监督;而违法审判责任及所导致的裁判错误,按惯例在法院内部只是 通过审判组织主要是审判监督庭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有些案 件虽然改变了错误裁判的结果,却不追究做出违法裁判的审判人员的 责任。出现了审判庭运作监督难问题。 对此,吉林高院从1998年起在认真总结过去错案责任追究工 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设立了督查办公室,并把其从审判监督庭分 离出来,与监察室合署办公,共同承担对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这 样做,把对审判行为监督与对审判工作的管理结合起来,使监督工作 渗透到了审判活动之中。 在具体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中,吉林全省法院一是建立健 全了追究线索的固定渠道和相应工作制度,对当事人来信来访申诉中 对法官办案行为的检举控告,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经本院再 审改判的案件等,均作为线索和来源。 二是明确审查追究的立案原则,由案到人,由人到案,环形追究, 通过分析有问题的案件审查办案人员在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又通过 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人的调查分析,发现有问题的案件,严格依法 追究;三是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在处理上既坚决又慎重,实施追究时 给被追究人员申辩的机会,做到以理服人,并切实区分故意和过失进 行责任追究;四是注重发挥警戒教育作用,各级法院每次进行违法审 判责任追究都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邀请有关新闻单位记者参加,公开 处理,向社会曝光,切实保证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取得实效。 在近日召开的吉林省九届人大第24次会议上,吉林高院向人大 常委和各新闻单位公开通报了全省法院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6个案例,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在评议中对此予以充分肯定,指出此举抓住了确保 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6月05日。 http://www.rmfyb.com.cn/public/detail.asp?id=24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