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在铁路运输中院改革研讨会上指出
铁路法院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记者 李汝健 王华兵
  本报深圳6月4日电 今天,全国十四家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广
东省深圳市召开体制改革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
议并讲话。

  沈德咏首先肯定铁路法院自成立以来通过审判活动,为改革、发
展和稳定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他说,20年来的事实表明,铁路法院
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在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大动脉”
的畅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整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等方
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谈到铁路法院的体制改革问题,沈德咏指出,理顺体制、调整布
局,统一管理,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是铁路法院体制改革的方向和
目标。铁路法院管理体制不顺,一直是围绕铁路法院生存和发展的根
本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铁路法院必须改革和创新才有出
路,但是,由于铁路法院历史长,涉及面广,数量多,人员也多,因
此,体制改革会更加复杂,更加艰巨。要本着政企分开的原则,对铁
路法院现行管理体制进行根本性变革,将铁路法院纳入国家司法体系,
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接
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同时,建立起铁路法院独立行使
审判权的经费保障和法官任职保障机制,将人员编制纳入国家司法体
系,统一管理。

  沈德咏说,铁路法院的体制改革,是一次大的动作,铁路法院领
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好改革的思想准备;
要以改革为契机,树立起铁路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要继续做好审判
工作,保持正常工作秩序。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6月05日。
http://www.rmfyb.com.cn/public/detail.asp?id=2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