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改革进入新阶段
主诉检察官制全面推行
  本报讯(通讯员 林中明 记者 刘建) 上海日前面向全市检
察系统公开招考一批高素质优秀检察官担任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和督
导员,同时对全市主诉检察官实行督导化管理,将办案与指导分离,
由主诉检察官独立办案,督导员对全市主诉检察官办案实行监督指导,
这标志着上海的检察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据介绍,上海实行这项改革的宗旨,是以弱化检察官行政管理模
式、适应办案特点来管理公诉人队伍。它赋予主诉检察官更大的权力,
使公诉人对其承办的案件具有相当程度的决定权,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此项改革改变过去案无大小均三级审批,表面上人人有责,而实际上
无人承担责任的状况。主诉制试点起步较早的长宁区检察院自改革后,
办案效果明显提高,近年来提起公诉的707件案件985名被告人,法院
均作了有罪判决,无一错案。

  为配合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落实,上海市检察院还在全国检
察机关首次实行主诉检察官督导化管理,将市院的二审、抗诉办案与
指导分离。督导员不参加办理案件,主事抽查案件、巡回考察法庭公
诉、强化检察官办案考核、检察官培训,重大案件指导、法庭公诉情
况调研及对主诉检察官的奖惩等。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