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一案一评办铁案

赵兴军 邱燕
  本报讯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对进入再审改判及发回重审的案
件实行一案一评议、一案一评查、一案一通报的错案责任追究制,收
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案一评议就是审监庭对自己改判及发回重审的再审案件进行一
案一评议,分析错案原因,指出错误所在予以通报;一案一评查就是
院评查组对审监庭确认的错案进行一案一评查,评查组根据本院制定
的《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对错案确定错
案级别、追究错案责任;一案一通报就是由纪检部门通报对错案责任
人的处理意见。两年中审监庭共改判和发回重审案82件,追究错案责
任45件,其中,基层法院再审上诉案追究18件,中院追究27件81人次
(含合议庭成员),全部兑现。

  泸州中院自1999年实行该做法以来,法官的质量意识普遍提高,
再审及改判案件逐年减少。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4月25日。
http://www.rmfyb.com.cn/public/detail.asp?id=22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