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今年将推进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邱学强在昨天
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政治部主任会议上指出,检察机关今年将精心组
织实施地方检察院机构改革,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培养选拔年轻
干部步伐。

  邱学强指出,根据高检院安排,这次机构改革将重点做好“撤并”
(精简内设机构)、“调整”(清理派出机构)、“规范”(统一和
规范内设机构名称)、“精简”(以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为基数,
人员编制总体精简10%)、“加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增设一些
新的业务机构)共五方面的工作。在这次机构改革中,“精简”这一
项是重中之重。这次确定分流的人员,要在三年内通过多种渠道妥善
安置。

  邱学强要求,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解决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的问题,全面落实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岗位轮换三项改革。中
层干部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并配套实行公示制、试用
期和任期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申请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
高检院要结合省级院班子考察,组织部分省级院正副检察长和反贪局
长跨省区交流。同时重点围绕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健
全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邱学强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完善机制,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
造条件。在机构改革和班子换届调整中,省、地、县三级检察院要分
别配备45岁、40岁和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凡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不符合年轻干部配备要求的,上级院要商地方党委不予考察审批。对
晚进班子的年轻干部也不一定都放在“尾巴”上,有的可以往前排或
者直接任常务副职,特别优秀的要越级提拔。(郑发)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4月25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4/25/content_
168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