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法院设置预审法官见成效

记者 胡杰
  本报长沙4月17日电 湖南省衡阳市城南区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
积极探索审判改革,设立由5名法官和2名书记员组成的庭前准备机
构,专司民事案件庭前预审性工作,使审判法官与当事人真正隔离开
来。1至3月,该院收结案数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9%和12.3%,一次
开庭成功率上升37%。

  针对办案法官庭前准备不严密、不规范,当事人找法官打通关节
等影响公正与效率的种种弊端,衡阳市城南区法院制定了《庭前准备
程序操作规则》,明确规定在立案庭内设民事(经济)案件庭前准备
组,其主要职能是召开当事人庭前听证会;组织证据交换、裁定诉讼
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管辖异议;确定出庭证人名单;委托法
定部门鉴定、评估、审计;变更、追加诉讼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和解、撤诉裁定、排期开庭等预审性工作。同时规定,庭前准备最长
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否则,追究预审法官违法审判责任。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4月18日。
http://www.rmfyb.com.cn/public/detail.asp?id=2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