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机构改革正式启动
姜兴长强调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司法体制创新

记者 官晋东
  本报昆明4月10日电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在昆明召开
的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全国法院机构改革
工作已正式启动。全国各级法院人员总数将精简10%,最高人民法
院要求各高级法院在上半年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机构改革也要在年底前完成。

  据了解,这次法院机构改革着重解决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在职能配
置、机构设置、人员结构等方面存在的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
问题,力求通过改革切实加强审判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适
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和机制,从
而使审判组织、审判方式、执行体制、法官管理及司法行政等各个方
面,都更好地适应新世纪对人民法院的要求。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机构改革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最高
法院仅对各高级法院的机构改革提出比较具体的要求,对中级法院和
基层法院的机构改革只提出原则要求,具体方案由各高级法院结合地
方特点,与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商议后,报同级党委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指出,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执行中央
批准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意见》精神,坚持精干、高效和
方便诉讼的原则,建立内设机构合理、职责划分清晰、人员优化配备
的公正廉洁高效的审判体制。姜兴长强调,推进地方人民法院机构改
革,是顺利实施゛十五〞计划,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司法
改革任务的重要步骤。是深化法院改革的客观需要。要进一步增强加
快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意见》规定
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改革工作抓紧、抓
实,抓出成效。

  姜兴长要求全国各级法院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
领导,坚决完成人员编制的精简任务,认真做好精减人员的分流安置
工作,科学合理地调整、理顺内设机构,统筹兼顾,高质量地完成法
院机构改革的工作任务。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同志,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
主管院领导及政治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
央政法委队伍建设室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云南省委副书记孙淦、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创教、云南高院院长赵仕杰等出席会议。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4月11日。
http://www.rmfyb.com.cn/public/detail.asp?id=2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