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促公正和效率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法院院长 张志敏
  公正和效率是二十一世纪法院工作的主题。在公正和效率的主题
下,人民法院的全部司法活动要做到:审判公正,审限严格,依法执
行。而要确保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各级法院都应按照《人民法院
五年改革纲要》要求,大力推行审判长选任和实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
我院去年大力推行这两项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年审结各类案
件八千二百九十件,比上一年上升百分之四十九点二,有十三个庭室
实现了零积案。

  首先是实行审判长选任。去年,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平等、
择优”的原则,通过书面考试、演讲、庭审观摩等环节,选任出了三
十二名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审判长、主执行官,对他们实行“放权、
加压”。把案件的签发权给了审判长,把庭长、院长的审批权转变为
审判案件的职权。从而带来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明显提高。由庭长、
院长审理的案件明显增加,从而使法院的裁判公信度大大提高。

  其次是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我们从转变立案庭职能入手,赋
予立案庭对立案、排期、开庭、审理、结案、评查、归档、审限等案
件流程各环节实施管理的职权。同时,对案件实行统管,统一排期开
庭,并借助微机联网、电视监控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实行强化跟踪监
督,对各环节出现问题、拖延审限的案件发出警告。避免了超审限案
件的发生,办案的效率大大提高。我院除再审和发还改判案外,案件
的平均周期与上年相比,缩短了二十三天,积案率由去年的百分之五
下降到百分之二以下。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4月10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4/10/content_
161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