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县法院制定有力措施提高当庭宣判率

潘有滨
  办案效率低、办案拖拉是影响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原因。北京市
平谷县人民法院东高村人民法庭认为提高当庭宣判率对于提高审判效
率,增强庭审工作的时效性和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有着重要意义,同
时又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扩大公开审判的效果,促进司法公正。

  该庭在人员少、案子多、装备条件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在提高办
案效率上狠下功夫,并结合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特点,进行了积极的
探索。

  他们选派有一定审判经验的人员负责立案,要求不同类型案件的
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并对原告进行举证指导。

  他们还建立了案件的繁简分流制度,即相对复杂的案件按普通程
序审理,事实比较简单清楚的案件按简易程序审理,从而使提高当庭
宣判率有了审判组织上的保障。该庭实施这一措施一年来,按简易程
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审判率达到100%,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达到
70%。同时要求法官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法官在开庭前要认真阅
读起诉状、答辩状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拟写出庭提纲,明了双方
争议的焦点;在开庭前要查阅、熟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
释;庭前做好现场勘查和必要的调查工作;做好证人出庭作证的工作。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4月10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4/10/content_
161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