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调整法官配置加强程序管理 本报讯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世 纪主题,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深化审判流程管理改革,今 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调整人员配置,合理使用审判资源。临淄法院通过个人自荐、民 主测评、公开竞争、择优选任了34名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平均年龄 36岁,全部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使一批年富力强的审判人员挑起了 审判的“大梁”。这34名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已成为全院审判业务的 中坚力量,承担了近6000件案件的审判任务。 实行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临淄法院设立了庭前调解组和简 易庭,实行了案件繁简分流。排期组对符合庭前调解的案件当日确定 该案的调解法官,调解法官需在3日内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 排期组确定案件承办人,予以排期审理。人民法庭的审判人员只承办 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民事一、二庭审判人员承办普通程序的民事案 件。 加强程序管理。统一立案,电脑自动分案。承办法官非因法定事 由不得拒绝所分案件,严禁审判人员私下交换案件。分案程序中还设 定凡是审判人员手中案件超过15件,停止给该审判人员分案。杜绝了 法官挑案和当事人挑法官的现象。统一排期,合议庭成员随机排定。 排定合议庭由电脑随机组合、随机排定,由立案庭外勤组负责统一送 达,降低诉讼成本。立案庭设立了调查法官统一调查,审调分立。执 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执行任务的,实行换员执行。统一评 查,量化考核。案件审、执结后,各业务庭在七日内将卷宗材料整理 好报立案庭综合组,将有关信息输入微机,进行结案登记。档案室在 五日内将归档案件验收完毕。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4月05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4/05/0022001040500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