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积案的必由之路
——天津宝坻法院强化审判管理纪实

人民法院报记者 李经纲 张晓敏
  天津市宝坻县人民法院从1998年以来,无一超审限案件,深化了
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最高人民法
院院长肖扬视察该院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

  从1997年开始,宝坻法院实行了立审、审监、审执分立,各部门
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督办的作用。他们严明审
限纪律,严格追究超期办案者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把案件
审限问题作为审判人员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定凡因无正当理
由超期办案的人员坚决取消评先、晋职晋级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

  他们针对审和判分离造成延长审限、影响效率的情况,强调谁主
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将案件审判权归还于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
先后分别制定了刑、民、经等审判裁判权限的规定,授予审判长和独
任审判员直接裁判权,保证案件当庭质证、认证,当庭调解和判决。
同时完善审判委员会议案议事内容。从1998年开始,该院审判委员会
从研究所有需判决的案件向只研究少数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当
事人多次申诉的案件转变;审判委员会成员从讨论案件向亲自审理或
旁听案件转变;院长从审批案件向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监督、指导转变。
这些转变取消了案件层层审批的环节,使审判人员能够真正独立行使
审判权,从而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各类案件平均审限从原来的
50余天缩短到35天左右,而且在确保公开审判率100%的情况下,直
接开庭率、当庭认证率、当庭宣判率均有较大提高。

  实践中,该院严把“三关”。一是立案关,实行审判流程管理。
简化立案手续,实现接待、审查起诉状、送达受理通知书、诉讼收费、
案件移交“一条龙”工作制,保证案件在立案当天交到审判业务庭,
各庭两天内确定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并安排审理日期,立案庭设置
“案件流程管理表”,检查、统计审判庭审理个案所用时间。他们每
立一案,均由立案庭向审判业务庭随案发放两张审限跟踪表,业务庭
将一张入副卷,另一张由业务庭随同结案卡片、裁判文书一并报送给
立案庭。立案庭根据立案卡片、案件审限表和裁判文书三项检查、统
计审判业务庭审理个案所用时间,审查审限,并每季度公布一次,有
效地增强了审判人员审限责任感;二是审监检查关,强化审判监督庭
职责。制定《案件检查考核规定》,由审监庭对全院年内审结的案件
实行全方位百分制审查考核,发现问题一月一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
入审判人员晋职晋级考核内容,提高他们的审限意识;三是案件卷宗
归档关,加强案件档案管理。制定《案件归档百分考核暂行办法》,
对已审结生效的案件卷宗限期归档,未按期归档的,给予通报,防止
“抽屉案”和“尾巴案”现象。在严把“三关”的同时,还疏通了监
督渠道,即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法院的活动;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和人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函,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
政协委员评议庭审活动、评查案卷;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
案件;将审限公诸于众,争取社会各界的监督。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4月02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4/02/001200104020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