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中院七项举措保廉政 本报池州3月31日电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法院紧紧把握公正和效 率这一世纪主题,狠抓队伍管理,确保队伍廉政。日前,该院制定了 七项改革举措,并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七项措施分别是:实行公正办案承诺书、案件跟踪监督卡、案件 征询意见卡、案件质量评查卡等,同时设立审务院风监督信箱、监督 电话,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 该院要求主办人员在接到案件后,当即将承诺书发送给公诉机关 和其他各方当事人,郑重承诺,保证自己做到秉公办案,严肃执法, 遵守审判纪律。 案件跟踪监督卡和案件征询意见卡,是由当事人对于案件承办人 员有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违 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其中案件跟踪监督卡发送对象为公诉机关和其 他各方当事人。案件征询意见卡则由立案庭在案件终结后及时发送给 刑事案件被告人、其他案件的败诉人、被执行人,并告知这两卡在填 写后寄送该院监督室或直接投入监督信箱。 “案件质量评查卡”是该院落实案件评查制度的具体形式。中院 决定对所有各类审判、执行案件都实行评查,重点评查二审改判、发 回重审、抗诉改判、再审改判等案件,目的是强化内部监督,防止现 腐败。 中院同时决定在该院和四个县、区基层法院门口,设立监督信箱, 将监察室电话向社会公开,诚恳欢迎监督,并对投诉和举报人予以保 密,还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4月01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4/01/0012001040100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