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大锅饭”畅通“进、出口”
——公证改革系列报道之三

法制日报通讯员 齐祥春 记者 王宇
  目前正在推行的公证体制改革,较之以往的改革,更具革命性。
因为它已经不再是对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在彻底摆脱旧的行政模式
的传统体制。用句最通俗的话说,随着这次改革的深入,公证员就不
再是官了,公证处也不再是政府行政机构而是社会中介组织了。也就
是说,公证处再也没有“大锅饭”了,公证员也不再有“铁饭碗”了。

  体制的改革,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机制上的解放,原来那种编制的
束缚没有了,不想用的人走得了,想要的人进得来,拉动了真正意义
上的人才竞争,公证事业的活力一下子就显现出来了。

  试点之一,从国家机关单位性质改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全
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北京市公证处,试行了首席公证员负责制。他们
以首席公证员为核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所构筑的内部运行机制,分
为中心调整和基础保障、制约两个层次。首席公证员有独立出证权,
公证处内部在组织机构方面打破了原有的公证科室,公证员按自愿的
原则组成7个办证室。试点之二,上海市公证处推行了“主办公证员
制”,探索出了一种独立自主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自行决定业务拓展
方向和领域,自行协商收入分配的新型组织机构。另外,全国其他由
行政机关改为事业单位的公证处也都运转良好。

  在司法部的推动下,作为改革试点,各地还相继成立了几家合作
制公证处,如唐山市第二公证处、长春市第二公证处、青岛市第二公
证处。合作制能充分体现“人合性”和“资合性”,可以实现劳动合
作与资本合作的有机结合,它的收益分配,有利于公证处稳步发展,
是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为尽早建立与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公证机构组织形式而进行的一次探索。而深圳市至信公证处在全国率
先建立的合伙制组织形式,更是一个大胆的尝试。

  现在,我国的公证机构有四种组织形式,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合作制和合伙制。除行政机关模式外,其他组织形式的公证处,经过
一段时间的实践,都已经发挥了各自的机制优势,为公证事业的未来
展示了一个美好的前景。

  这些改制的公证处,都按自身的机构性质建立了科学的人才和分
配、激励机制,这些机制基本上都体现了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进口”、
“出口”畅通。以深圳至信公证处为例,他们要求高学历、高素质,
同时建立了人才流动机制,合格的人进来,不合格的人“出局”,能
进能出,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力争保持公证处始终保
持朝气蓬勃;二是人员竞争平等。以上海市公证处为例,他们在全员
聘用制下,将竞聘分为三个层次,即中层干部的竞聘,公证员及行政
人员的竞聘,辅助人员的竞聘。他们提出,“要工作,须签合同;要
岗位,须靠竞争”。如在中层干部的竞聘中,他们公布了任职条件,
采用自荐与推选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竞聘演讲,让全处人员以打钩的
方式予以评定;三是有平等获酬机会。以青岛市第二公证处为例,他
们制定的《收益分配办法》等文件,比较好地处理了公证处内集体利
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的利益分
配关系;四是有安全、可靠保障。以北京市公证处为例,他们通过制
度,让各岗位聘用人员均同样享受国有制单位的各项劳保、医疗、养
老、住房公积金及日常福利待遇,并初步实现了医疗、养老社会化,
使所有人员不论是退休还是流动,其所得都不会因公证处的变化而受
影响,使工作人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了安全感和归属感。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3月31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3/31/content_
155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