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任命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
姜兴长强卫汪统到会祝贺

记者 罗峥嵘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北京市法院今天向首批选任的252名审判
长、329名独任审判员颁发了任命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
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统到会祝贺。

  此次选任的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中有博士1名、研究生25名、大
学本科生307名。在制定选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工作职责的同时,
北京法院还对审判委员会和审判业务庭庭长的职责进行了改革。

  姜兴长在讲话中说,北京市各级法院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行动
到位,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率先完成了法官制度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
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工作,为全面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
要》,进一步深化法院的各项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开了一个好头。

  姜兴长强调,我们按照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要求,注意在确保公正裁判的前提下,把法律效果同社会
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确保司法公正为主线,
以法院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组织保证,以建立依法独立公
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提高和
深化对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在新世纪全面做好审判工作。

  姜兴长指出,今年,各级法院一是要全面完成审判长和独任审判
员选任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三是要全面启动并完
成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工作;四是要积极推进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五是要适应实施“十五”计划形势发展的需
要,大力加强法院物质装备建设。同时,要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
逐步提高司法活动的科技含量。

  姜兴长强调,法院队伍中有三个问题值得重视:一是要自觉抵制
“错误”思潮,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是要拒腐防变,正确认
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三是要防止形式主义,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的人
和事。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3月31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3/31/001200103310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