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称职否 人大来评议

朱延青
  20名身着法官服的法官端坐在会场内,他们作为辽宁省大连市人
大常委会的评议对象,将接受来自权力机关的监督。

  法官相继走上报告席作述职报告。41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了
各组评议后,开始投票测评。测评结果,16名法官的称职票超过了常
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另外4名法官“落马”。会议决定由人大常委
会主任会议对这4名法官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

  会议结束时,大家回味着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有理有据的评议
发言,以及法官们表现各异的言语和表情,议论最多的是四个字:司
法公正。

  从评议总体情况看,绝大多数审判人员是称职的。但是,评议小
组在阅卷和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违反司法程序
超审限的案件较多;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多数审判员均有被改判或发
回重审的案件;存在着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等现象;对自查
廉洁办案问题不够重视。在述职报告中,不少审判员不能正面回答自
己是否有问题。此外,个别审判员在执法中存有违法办案、严重超期、
适用法律错误及违法执行等突出问题,社会反响比较大。对此,常委
会组成人员按照“评要有据,议要依法”的要求,以事实为依据,客
观分析案情,依法提出评议意见。

  前不久,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针对4名审判员称职票没有超过
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情况,审议并通过了有关处理意见,要求市法
院抓紧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抓紧有关承办案件的审结,并将结果及
处理意见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评议法官工作引起多方关注,人们常常开门见山地问:“撤了几
名法官?”显然,人们看重的是结果。但是,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推
进依法治市来说,大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法官,依法行使监督权,其
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接受述职评议的大多数法官认为,人大常委会评议法官,对公正
司法、提高执法水平十分必要。审判员王建华在述职报告中说:“接
受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我既感到荣幸也感到沉重。荣幸的是我从事的
职业,沉重的是我手中的权力。因为这种权力如果失去监督,会成为
少数人手中的特权和腐败的工具。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审判员,我和大
家一样渴望建立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3月29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3/29/content_
154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