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之一不合格者干“辅助” 本报讯(记者 王继然 通讯员 李经刚) 天津市法院系统自 今年起全面实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全市大约有2400名 法官参加了严格筛选,基层法院有25%的法官因考核不合格而不再享 有对案件的审判权。 从今年起,天津市法院将对选任的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实行动态 管理,每年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职务。 落选基层法官仅可以做案件的辅助性工作。明年竞聘考核通过考 核者,仍有资格担任法官。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3月19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3/19/content_ 1496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