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院审判长选任过“五关”
资格 政治 民主 考试 廉政

记者 刘宝权
  本报讯  4月5日,114名初步具备选任审判长(执行长)资格的
法官名单在辽宁省沈阳市中院大厅内张榜公布,欢迎干警和老百姓对
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政办案情况进行评议,3日后没有问
题的再进入笔试、答辩、考核阶段。这是沈阳中院选任审判长(执行
长)工作中的一项内容。

  沈阳中院经过考察、论证,就公开选任审判长(执行长)制定了
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员改革一步到位。竞选审判长(执行长)要过
“五关”:资格关,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并担任审判员职务满三年,
或具有法律大专学历并担任审判员职务满五年,或有法律本科以上学
历并担任助理审判员七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能独立制作法律文书;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驾驭庭审;近
三年所办案件没有错案。政治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不相信封建迷信和歪理邪教,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民主关,人品朴
实,作风正派,通过群众民主测评票数超过半数才可竞选。考试关,
抽签答题,内容有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制作、法理、政治理论和管理
科学等。廉政关,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58名审判长(执行长)选任上岗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
受群众监督。沈阳中院审判长(执行长)选任后,将一改审判管理行
政化模式,院长、庭长一般不再干预具体案件的审判;合议庭独立裁
判,审判长有权签发法律文书。22名副庭长固定在合议庭担任审判长
(执行长)审理、执行案件。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