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实行审判岗位考试
杨浦实行院长引咎辞职制度
  本报成都3月18日电  四川省泸州市中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
一主题,加大干部制度改革力度。近日,11名法官因在岗位考试成绩
未达到规定分数线,痛失办案权,2名法官因此受到待岗处理。

  此次审判岗位资格考试,该市460名法官报名参加,占全市法院
系统人员总数的61.45%,占具有审判职称总人数的80%。其中中级
法院中层干部23名,基层法院正、副院长16名,正、副庭长124名。
考试分为刑事、行政、民商三大类型,10个考室同时进行,考题由西
南政法大学专家教授拟定。

  该院规定,凡经考试优秀者,可参加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竞选,
良好者有参加合议庭资格,及格者可作为法官助理,不及格者将失去
办案的资格。经过考试,泸州中院有17人为优秀,34人良好,11人合
格。在全院人员大会上,泸州中院院长祝昌焱宣布:11名法官因考试
成绩不合格,调离业务庭,另行安排工作。2名法官因成绩太差作待
岗处理,给1年的学习时间,如经两次考试仍不及格,将作辞退处理。
(陈百亩)

  本报讯 最近,今年当选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方伦贵宣
布实行院长引咎辞职制度。

  方伦贵表示:如果区人民代表大会不通过区法院工作报告,如果
年终院长述职报告全院三分之一的干部没有通过,如果发生非院长辞
职不能解决的问题,他将引咎辞职,决不做“太平官”!

  院长带头自我加压的做法受到了全院人员的欢迎。

  为了保证这一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杨浦区法院相应制订了一系
列切实可行的运作机制,提出“三个不发生”的廉政建设目标,争取
年内全院人员不发生违法事件,院庭领导不发生违纪事件;严格规范
院、庭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坚决执行上级法院制订的各项制度。同
时,加强对院、庭领导的目标考核力度,使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
处。(宋 琳)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3月19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3/19/001200103190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