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在西安执行工作座谈会上要求
以改革精神抓执行

记者 王玫
  本报西安2月27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1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12
日至27日分别在哈尔滨、福州、重庆、西安召开了执行工作座谈会。
会议回顾、总结了近两年来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的情
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了下步工作意见。最高人民法院
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了哈尔滨和西安执行工作座谈会并讲话。

  沈德咏指出,中央11号文件精神的贯彻实施,开创了司法执行工
作的新局面,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执行难”有所缓解,局部地区有
明显缓解。主要表现在执行积案居高不下的情况有所改变,案件执结
率有所提高;执行工作环境有所改善;执行工作队伍有所加强,物质
装备有所改善;执行工作改革有所进展;执行工作秩序趋于规范、执
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执法权威有所增强。

  在讲到存在问题时,沈德咏指出,个别地方法院对文件精神领会
不够、把握不住、执行不力;“执行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造成
执行难的社会原因一时难以消除;执行积案仍有大幅度上升可能,执
结率尤其当事人债权实现率仍不理想;委托执行工作步履维艰;执行
工作改革在个别地区进展迟缓;执行队伍及物质装备建设还有待进一
步加强。

  沈德咏强调指出,下步工作重点是要以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
中央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要根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的部署和要
求,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全方位改革,核心是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统一调动的执行工作新体制,突破口是执行机构改革。要增强程序公
正意识尤其是效率意识,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要改革执行立案
标准和收费办法,以及规范财产调查权、发放债权凭证等,尽量将法
院从执行困扰中解脱出来。要逐步实现跨辖区案件委托执行。要通过
改革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积极参与立法,
加强司法解释,及时将执行工作改革成果转化为法律和司法解释。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2月28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2/28/001200102280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