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改革创新的园地

吴月刚
  义乌法院把审判改革作为法院工作的大事来抓。目前,审判改革
的领域已经从单一的民事经济审判拓展到了刑事、行政审判,从审判
方面发展到了执行方面,从审判方式的改革扩展到了法院内设机构、
人事等内容的改革。义乌法院抓审判改革的经验,被浙江省高院转发
各法院学习。

  义乌法院的第一项改革措施是强化庭审功能,使当事人有证举在
庭上,有话说在庭上,有理摆在庭上;审判人员查清事实在法庭,分
清是非在法庭,提高了庭审效率与质量,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第二项改革措施是大胆放权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1998年,义
乌法院制定了《关于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方式改革若干问题
的规定》,规定除法律规定由院长签发的诉讼文书、涉外案件裁判文
书及合议庭意见分歧大、疑难复杂、社会反映强烈须经审判委员会讨
论决定案件的裁判文书外,其他法律文书均由审判长及独任审判员签
发。这一制度的实施,简化了内部审批手续,强化了审判人员的职责,
较好地解决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

  第三项改革是进一步完善了证据制度。义乌法院分别制定了刑事、
民事、经济、行政审判的证据认证规则,并推行了庭前交换证据的做
法,同时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限期举证制度,保证了审判活动的高效
性和严肃性。

  义乌法院的第四项改革是裁判文书改革。义乌法院制定了《民事
经济一审案件判决书样式》,强调审判的公开和认证的说理性,如要
写明何时延长审限、延长了多少时间及采取保全措施的时间等事项;
在查明事实部分要写明当事人举了哪些证据,哪些不予认定,哪些予
以认定,及认定与不认定的理由;突出要求裁判文书注重说理,从法
理、事实上对诉(控)辩各方提出的证据、主张及适用法律的意见作
出公正的综合评定,做到说理准确、全面、充分,使事实、裁判理由
与判决结果相一致。

  义乌法院又配套实行了中层干部竞聘和一般人员双向选择制度,
实行了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并改革内设机构,实现“立审分
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

  在大力推行审判改革的同时,义乌法院也加大了执行改革的力度。
执行难,这是一个困扰法院多年的老问题。由于义乌的案件多,每年
都有上千件的案件得不到执行。1998年,义乌法院在市委、市人大的
大力支持下,集中强制执行,3个月内共执结802件,部分执结498件,
追缴款项达5000多万元。这一动员全社会力量抓执行的做法,得到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肯定。

  2000年初,义乌法院又从机制入手,改变以前执行庭与各法庭各
自为政的局面,在各法庭成立了执行中队,由执行庭统一管理。所有
案件由立案庭立案,再由立案庭交给执行庭。执行庭收到案件后,再
由庭长分到各中队。为了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执行庭实行抓
两头、放中间,即严把立案与结案关,至于怎样执行,执行人员则有
很大的主动权。2000年1至12月,共执结案件6603件,未执结案件继
续呈下降趋势,另外还执结了曾经中止、后恢复执行的案件319件。

  2000年3月,义乌法院成立了立案大厅。立案大厅内设审查岗、
填表岗、发送岗、复核岗4个岗位。4个岗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使
整个立案工作形成一条流水线。义乌法院又从其他各庭抽调部分业务
骨干充实到立案庭。现在在立案大厅一线窗口的工作人员多是具有法
律本科学历、在基层法庭工作数年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官。立案大厅
的设立,既增加了立案工作的透明度,也便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据统计,2000年1至12月份,该院共立各类案件13939件,当天立案的
达98%以上,无一案件超过法定立案期限。

  1999年底,义乌市旧城改造暨市民广场建设启动。对于因此而引
发的纠纷,义乌法院均予以慎重受理,认真审理,把握好政策与法律
的尺度,从有利于市政建设的角度考虑,多做调解工作,息事宁人,
防止因纠纷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涉及国有企业的案件也有所上升。
义乌法院合理调配审判力量,保证了该类案件能够及时、顺利地审结。
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义乌法院十分注意法律严肃性和政策灵活性的有
机结合,注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义乌市磷肥厂申请
破产一案,法院受理此案后,很快立案,并予以缓交诉讼费用,专门
抽调4名审判人员外出集中清理债权,积极做好企业资产托管工作。
在法院的积极配合下,磷肥厂的职工安置已基本办妥,债权催收也已
基本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义乌法院非常重视维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1999年底,在稠城某
塑料厂打工的5名江西青年,被老板拖欠了7000多元工资。5名打工青
年急红了眼,约了20多个老乡,带着器械闹到厂里,但老板不在,他
们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义乌法院城西法庭求助。法庭庭长贾明明首
先对他们进行了法制教育,然后引导他们口头起诉。当天,法庭把塑
料厂的老板传到庭,经过严肃的法制教育和耐心的说服,终于让老板
在当天就如数支付了拖欠的工资。这件事在打工者当中引起很大的反
响,此后的几天里,先后又有多名打工者来到法庭,要求解决拖欠工
资的问题,法庭同样进行了妥善处理。自1999年来,光是城西法庭就
办理外地打工者起诉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件31起。

  回顾历史,义乌法院有着辉煌的业绩,但义乌始终没有在成绩面
前止步,他们仍在一往无前地开拓着、进取着。明天,留在他们身后
的也必将是一串光辉的足迹。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2月27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2/27/006200102270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