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与效率的呼唤
——北京房山区法院推行“三二一审判模式”改革纪实

邢卫国
  今年初,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之际,北京市房山区法
院实施“三二一审判模式”的改革之举,引起与会代表的关注。此项
改革是房山法院在实施《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根据自身审判
工作的实际,探索出来的一种全新的审判模式。经过10个多月的运行
实践表明,这一改革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实现了审案的高效快捷。

  抓住机遇改革

  为什么要进行审判机制改革?有着多年审判实践的北京市房山区
法院经济庭庭长张仲侠深有感触地说:“这是形势所迫。1999年,全
庭审判人员虽然人均结案160余件,但那是依靠全庭人员加班加点
‘累’出来的。精神令人感动,却非长久之计。现在案件数量逐年递
增,案件类型、特点变化很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又越来越
高,不改革哪里还有出路?”探索一种既能确保司法公正又能提高审
判效率的工作新机制已迫在眉睫,恰逢此时,《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
要》出台,为这一改革提供了依据。该院根据《纲要》中提出的改革
审判工作行政化管理模式、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加强内部监督等
要求以及积极推进人事制度、审判方式改革的精神,在经济庭建立了
一种新的审判机制——“三二一审判模式”。

  放权分权监督

  何为“三二一审判模式”?即三名法官配备两名法官助理和一名
书记官而组成一个审判组,在审判活动中具有职责明确、分工负责、
监督有力的特点。“三”是指负责坐堂审案的三名法官,他们的职责
就是主持庭审、居中裁判,全权负责案件的审与判,并对案件的审判
质量负全部责任。“二”是指负责案件庭前程序工作的两名法官助理,
他们对整个“三二一”审判组负责,而不是对其中的单个法官负责,
其职责就是完成调查、取证、送达、接待、采取保全措施、组织预备
庭、安排开庭日期等事务性工作。“一”是指负责庭审纪录工作的一
名书记官,书记官只负责三名法官的庭审记录。

  “三二一审判模式”的运行机制强调公开、平衡和内部监督原则,
并实行严格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三二一”审判组从形式上看
与合议庭和独任庭均有不同,但实质上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严格履行
合议庭和独任庭的法定职责。在简易程序中,“三二一”审判组中的
三名法官分别为独任审判员,各自开庭审判;在普通程序中,这三名
法官组成合议庭,并由其中被选任的审判长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实行
合议制原则。适用“三二一审判模式”,在案件受理、调查及审判等
具体流程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主要是:所有案件一律由立案庭统一
受理,立案庭立案后移交各庭内勤,庭内勤初审登记并经庭长授权排
序确定案件的裁判法官后,于收案当日将案件移交给“三二一”中的
法官助理。法官助理排定开庭日期,依法办理开庭前的各类法律手续,
并于开庭三天前将案卷送交承办法官。法官按法官助理的排期按时开
庭,依法裁判。宣判后五日内法官应将案卷退还法官助理。法官助理
订卷后应于30日内把卷宗送庭内勤归档。案件收、结及审理过程均填
写案件审理流程表,由交接方签字。每个环节均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三二一审判模式”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显示出三个主要特
点,即放权、分权和监督。这有利于解决法官数量多与总体素质低、
法官权力广泛与职责不明、司法公正的需求与司法腐败等等诸多矛盾。

  确保司法公正

  房山法院推行的“三二一审判模式”改革实践表明,有助于司法
公正与司法效率的统一。

  首先,这一改革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三二一审判模式”强调
庭审职能,法官对案件的审判质量负全部责任,法官的法定职权落实
了,责任加重了,追求司法公正的主动性亦明显增强了。在这一模式
下,法官只能在法庭上会见双方当事人,当庭质证、认证、庭前的一
切活动由没有案件裁判权的法官助理完成。案件流程管理则强化了内
部监督,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全程动态监督,对于防止办人情案、关系
案、金钱案“三案”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该院干警拒吃请
300多人次,拒收财物价值人民币2万多元。

  其次,这一改革提高了办案效率。法官依法充分行使裁判权,减
少了汇报、请示的时间,大多数案件实现了当庭结案。法官按照法官
助理排定的开庭时间开庭,杜绝了拖、等当事人的现象。法律文书由
法官助理集中送达,减少了许多重复劳动。案件审理流程表的使用,
强化了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审限和责任意识。限期举证通知书的使用,
防止了当事人借举证之名随意拖延审限或者法官故意搁置案件的情况
发生。目前,该院案件的平均审限不足30天,当庭审结的案件占案件
总数的80%。

  “三二一审判模式”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而且有效
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当事人称赞该院改革后“办案快了,过程
明白,裁判更公正了”,纷纷表示“这下打官司心里踏实了”;律师
们说:“以前是我们催法院,现在是法院催我们,房山法院办案效率
比较高,我们可以利用节省下来的时间办更多的案件。”公正与效率
是二十一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北京房山法院“三二一审判模式”
改革无疑为诠释这一主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2月20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2/20/content_
135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