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案公不公 是非任人评
  请败诉方当事人到法院评议法官判案公不公,是河南省舞阳县法
院深得人心的一件新鲜事。

  舞阳县法院坚持从严治警,围绕人民满意做文章,连续五年荣立
集体二等功,曾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先进法院”、“优秀法院”和
“人民满意的好法院”。随着表扬、满意声的增多,院党组发现有少
数法官产生了自满情绪。同时认为,作为法官究竟判案公不公,不能
光让胜诉方说好听的,也要听听败诉方的意见。于是,院党组决定开
展败诉方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以达到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的目的。

  评议活动由败诉方当事人、院审委会成员、原审法官参加,面对
面对话,邀请人大、政法委领导和新闻单位参加旁听。先是败诉方当
事人陈述案由,然后由原审法官回答败诉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最后
由审委会做出结论,发现错案,予以纠正。对反映法官廉洁公正执法
的事例,给予表扬。对反映法官有违法违纪现象,调查核实后,予以
严肃处理。有一位败诉方当事人反映一名法官在执行债务纠纷案时索
要当事人100元车辆加油费。经查证属实,院党组对该法官予以警告
处分,并责令退赔索要钱款。对那些虽然裁决公正,但由于当事人对
法律理解有偏差的,就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使无端怀疑法官不公的,
还法官一个清白,使败诉方当事人输得服气。

  通过组织败诉方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法官廉洁、
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审判质量。去年该院共受理案件1860件,
审结1768件,优秀案卷达到95%以上。

  (路新安 曹修正 张浩)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2月13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2/13/content_
132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