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加强审判监督
  新华网海口2月12日电:针对法官办案中存在的“不公正、不
廉洁、不及时”等司法腐败问题,海南各级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
审判监督。

  一年来,海南各级法院改革审判方式,强化审判过程的监督,完
善了立审分离、审监分离、审执分离的审判体制,制定和完善审限监
督管理、案件流程管理等规定,建立了案件跟踪、督办、催办、警示
等制度。去年下半年,省高级法院和海口市中级法院率先在部分业务
庭试行事务性工作与庭审工作分离的预审制度,杜绝法官和当事人的
不正当接触,从制度上推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

  办案与责任分离,办错案不承担责任、不受追究,是法院审判不
公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重要原因。去年海南全省法院都成立了错案
追究督察机构,制定了落实省人大《错案责任追究条例》和最高法院
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形成督察机构发现违法办案和错案线索,审判
委员会审查定性,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的监督机制。

  去年9月至11月,海南省各级法院对161件错案、197人
进行了追究处理,其中通报批评、责令检查162人次,调离审判岗
位14人,给予处分9人,开除党籍、公职2人,5人因触犯刑律被
逮捕。(记者卜云彤)

  注:原载新华社2001年02月12日。引自检察日报正义网。
http://www.jcrb.com.cn/ournews/asp/readNews.asp?id=2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