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突出司法公正和效率
牢牢把握审判工作生命线

记者 娄银生
  本报南京2月10日电  江苏法院近年来突出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各项审判工作呈现出了公正、文明、优质、高效的发展走势。

  面对江苏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全省法院将公正与效率落实到审理
好每一件案件中,使经济审判地位突出、作用重要。去年各地法院依
法正确调处了企业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参股控股、放开
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中发生的纠纷案件2527件,对涉及国有企业产权变
动的,严格把握企业破产受理条件,有效防止了“假破产、真逃债”。
去年,全省共审结破产案件1030件,涉及金额数十亿元。审结涉及金
融的借款合同纠纷和股票、票据、融资租赁、期货、国债回购等一审
案件30220件。在整个办案中,无论当事人是国有还是私营个体企业,
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是中国人还是境外人,各地法院一视同仁从实
体和程序上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有力提高了审判工作的公信度,树
立了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公正与效率要求法院以最低的审判成本实现司法公正,当事人以
最小的诉讼投入实现自身的权利。江苏各级法院强化诉讼效益意识,
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通过建立健全旨在缩短审限的跟踪、
警示、通报、催办、督办等审判管理机制,审判人员办案节奏明显加
快,审判效率日渐提高。全省法院去年审结各类案件38.52万件,审
结率95.4%。此外,去年各级法院把治理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的
问题,作为影响公正与效率的重中之重加以解决。省高院及时通报情
况、解决难题,下达交办、提执案件的命令,进一步建立检查、督办、
催办、通报、考评等制度。各级法院建章立制,建立一庭一档,一院
一汇总,严格实行每清结1件,凭裁判文书报结1件的核报制度。去年
清积目标提前实现。

  为确保公正与效率,江苏全省法院着力建立内外监督制约机制,
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行使。去年初,省高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法
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决定》,全省各中级法院以及92个基层法院设立了
审判监督机构,形成了“立审分立”、“审监分立”的格局。为保障
申诉、再审案件公正公开办理,各级法院实行了申诉复查听证制、再
审案件开庭制改革,并对1500件申诉案件进行了听证复查,对73%的
再审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各地法院还对审判和执行案件进行流程管理,
并全面建立违法违纪办案责任追究制。此外,深化法院改革是坚持公
正与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去年,江苏省法院推行了以案件流程管理
为核心的“大立案”格局、审判长选任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
干部双向选择制等多项改革,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去年全省法院审结
的刑、民、经、行政案件,合议庭定案率分别提高到90.21%、97.05
%、97.22%和91.5%。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2月11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2/11/00120010211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