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经费短缺负面效应多
  近年来,基层县市一些亏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相继关停并转,基
层县市财政形势十分严峻,受制于当地财政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经费因
此也十分短缺。

  笔者发现,基层法院经费短缺带来的负面效应较多,主要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一、法院及法官形象因利益驱动而受损。(一)由于
经费短缺,“出门办案,找米下锅”已是当前部分基层法院审判工作
的基本状态。由此使得人民法院由原来当事人请求办案变成法官请求
当事人打“官司”,人民法院的威严形象大打折扣;(二)在办案中,
一些审判人员过多考虑办案收益。有的甚至只顾收取案件受理费等费
用,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款能否兑现乃为其次,从而使人民法院的办案
宗旨令当事人迷惑不解,法院办案形象因此受到严重损害;(三)一
些审判人员为了能够多创收,对一些涉及困难企业、濒临倒闭企业的
债务案亦予受理,致使一些案件审结后成为难以执行的“法律白条”,
人民法院的声誉因此大受影响。二、人民法院的工作难以正常运转。
由于缺经费,工作时一些必要的资金难以及时到位,审判工作、司法
行政工作甚至执行工作有时一筹莫展,干警的利益难以保障,工作积
极性因此严重受挫。三、在利益驱动下,极易导致干警不廉洁等腐败
行为的发生。个别干警对于收入低下感到不平衡,不惜以身试法,收
取当事人的钱财,或挪用、截留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款,有的甚至在办
案中施以“钓鱼”行为,人为地让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以从中
捞取好处。

  为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研究并采取措施
扭转这种不利局面,以减少负面效应,维护法律的尊严。

  江西省慧城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袁钦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2月10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2/10/content_
130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