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正一帆悬
——洛阳中院推进改革强化监督纪实

张玉鲁 迟军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在大力推进审判改革的同时,逐步建立健
全内部监督机制,使法官责权利有机结合在一起,推动法院改革不断
走向深入,法院的各项工作也因改革而显出勃勃生机。改革有力地维
护了司法公正。

  两年前,李晓波走马上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面对洛阳中
院当时的状况,他难以平静:平均每3名工作人员中就有一个“官”。
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审判效率低下,责任不明,这直接影响了司法公
正。他带领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之后不
久,洛阳中院逐步建立起了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自身特点和规律的审判
管理机制。

  去年3月,洛阳中院沿着改革的思路,推行了审判长选任制和合
议庭负责制。经过公开考试、演讲、民主测评等程序,洛阳中院优选
出了10名业务部门正职和40名审判长,并在审判业务庭中设一名庭长、
一名内勤和若干名审判长。在此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方式组建合议
庭。为尽可能充实审判一线人员,加大审判人员的比例,就在该院施
行审判长选任制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
(试行)》,这使洛阳中院改革的路子有了明确的方向。

  为了规范审判长职务、考核及奖惩,该院专门制定了《审判长工
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同时,该院实施“阳光工程”,去年提请市
人大常委会任命了79名人民陪审员,由一名审判长和两名陪审员组成
合议庭进行一审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为与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接轨,
去年,该院打破民事、经济案件的审理的界限,将民、经合一审理,
从而形成“大民事”的审判格局。

  改革使一大批人才脱颖而出,竞争使高素质的法官走向了审判岗
位。他们认识到,只有摒弃“官本位”思想,不断学习和进步,尽快
实现由知识型向专家型转变,才能适应中国加入WTO和新时期审判工
作的需要。为加强法官培训,提高法官素质,经河南省高级法院和市
委同意,河南法官进修学院洛阳分院顺利建成。

  为让审判长的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该院又从三大诉讼法以
及执行工作出发,编写出一套评估细则,进行了全员培训。细则颁行
之后,由审委会不定期地对审判长、合议庭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采取
记分制,以此直接检验审判长、合议庭驾驭庭审能力、经验和水平。
在此基础上实行末位淘汰制,优胜劣汰,促使每名审判人员不得不对
每一件案子、精雕细琢,务求准确、公正、合法。此举让所有审判长
和合议庭成员感到、公正就是生命线。

  在进行审判队伍改革的同时,加大监督力度是洛阳中院改革成功
的一个重要方面。

  实行审判长、合议庭负责之后,审判长手中的权力增大了,肩上
的责任也更重了,洛阳中院上上下下都明白,没有监督的权力最容易
滋生腐败。

  通过竞争,该院在立案庭、审监庭设立6名主办法官,实行主办
法官信访接待、听证复查、决定再审负责制。当案件确定再审后,由
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加强审判监督的力度和权威。同时,设立督
查办公室,其任务就是加强监督,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实行违法审判责
任追究办法。

  去年,洛阳中院确认8起案件属违法审判,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
了追究,从而使“两个办法”真正落到实处。洛阳中院一手抓审判,
一手抓监督,两者并驾齐驱,使司法公正真正落到实处。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2月06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2/06/00120010206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