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流程管理促进公正高效
超审限得到有效遏制 落实公开审判有保障

记者 王书林
  本报讯  新疆高级法院将建立大立案格局作为审判方式改革的
“龙头”和切入点,积极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审判运行新机制,新
流程的有序进行,促进了审判的公正高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五年改革方案》,新疆高院去年4
月拟定并实施《审判流程管理规程》,在案件审理流转的不同阶段,
对立案审查、文书送达、庭前准备、排期开庭、审限跟踪和结案归档
等各个运行环节,进行有效的动态监控,让各审判业务庭从程序性管
理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快审快结。立审分立促进了相互制约,
审判流程管理朝着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审判流程管理划分立案、排期、综合三项并详细确定了职责范围,
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凡排期开庭案件,严格依照流程管理规定,开
庭前三天将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成员公布于众。确保公开审判。为了保
障审判流程的高效运行,方便群众诉讼,设立立案大厅,实行“柜台
式”服务,当事人不出立案大厅,就可以办好所有立案手续。

  实施审判流程管理过程中,该院坚持执行审限跟踪监督,竭力遏
制超审限。建立和完善检查、督办、催办、通报制度,对全院的收结
案件及超审限情况定期通报,定期检查。实行一庭一档、半月一汇制
度,每审结1件,凭裁判文书报结1件。审限跟踪为严格办案打下了坚
实的基础,同时有力地推动了清理超审限工作。各审判业务庭对超审
限案件底数进行彻底排查,制定案件结案时间计划,确定结案时间,
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超审限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高级法院民庭集团诉讼和双语案件多,历年积压的案件多,超审
限现象严重。实行审限跟踪后,民庭将案件审限执行情况同岗位目标
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对于部分合议庭分
歧意见大、政策和法律界定不明的疑难案件,采取集中讨论办法,尽
快审结。积极建立案件审限届满前的警示制度,在消灭原有超审限案
件的同时,不让新收案件再超审限。截至2000年12月底,民庭受理的
所有案件,达到全年无一超审限。经一庭在保证全部案件公开开庭审
理的前提下,严格操作规程,抓紧审理时间,庭长抓审判长,审判长
抓合议庭,办案人员严格把握审理速度,将审结时间压缩到最低限度,
实现了案件审理的良性循环。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2月05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2/05/001200102050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