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全面推进改革

记者 汪放
  本报讯  以推行审判长选任和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为主的改革最
近在重庆市一中院推开。这是记者从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召开的新闻
发布会上获悉的。

  该院的改革将从六个方面着手,一是推行审判长选任制,强化合
议庭、审判委员会职责,要求院、庭长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直接审
理案件,取消院、庭长审批案件的做法;二是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
革,完善举证、质证、认证和法院主动收集证据制度;三是加快诉讼
文书改革步伐,增强说理性,让裁判文书成为人民法院公正形象的载
体;四是推进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提高诉讼效率,从根本上杜绝超审
限现象;五是改革书记员管理体制,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稳定的书记
员队伍;六是积极稳妥探索人民法院深层次的改革问题。

  据了解,该院本着“成熟一项推行一项”的原则,现正在实行审
判长选任制度,已出台了《审判长选任暂行办法》、《关于〈审判长
选任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审判长和执行长职责的规定》
3个文件,明确了审判长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和任期时间,划定了
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审判长、执行长、庭长、院长的职责权限及对
审判长、执行长的管理监督办法。

  记者了解到,审判长(执行长)一旦选任,将登报公布,欢迎社
会各界对其监督。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