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潮头唱大风
——记成武县法院改革审判工作

本报记者 姬忠彪 杨永启
  对山东省成武法院来说,管理工作改革不是目的,而是一种保证
审判质量的手段。他们知道,要改变审判工作的落后面貌,不仅需要
改革管理工作,而且需要改革审判工作。因此,在推进行政管理工作
改革的同时,一场审判工作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管理工作改革不易,审判工作改革无疑更难,作为一家基层法院
尤其如此。但是在成武法院班子的决心和勇气面前,困难又算得了什
么?

  实施“阳光工程”

  1997年初,院长张武生到乡镇接访,一个老汉拿着判决书向他诉
苦,说他官司输得冤枉。张武生仔细询问了案情,认为判决并没有错。
可老汉为什么一直认为法官偏袒了对方呢?原因就在于庭审过程中没
有给他充分的质证权利,以致于老汉输得“不明不白”。

  这事深深触动了张武生:如果没有做到程序公正,即便实现了实
体公正,社会效果照样不佳!

  找准了症结,成武法院首先向“重实体、轻程序”的积习开刀,
首当其冲的便是把公开审判原则落到实处。

  该院规定,符合公开审判条件的案件,必须公开审判,让当事人
有证举在庭上,有理讲在庭上,法官居中依法评断。所审案件的当庭
调判率不得低于80%,对于当庭不能宣判的案件,除较为特殊的情况
外,都要做到复庭宣判,一举改变过去以送达代宣判的做法。严格的
公开审判制度要足以保证所有审判环节都在阳光下进行。

  基于这一认识,“成武县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图”应运而生,
其体现的主题便是在立审、审执、审监“三个分立”的基础上,建立
“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大立
案”就是赋予立案庭全面管理审判流程和大部分司法辅助性工作的职
责。立案庭负责全院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和院机关业务庭所审理案件
的庭前准备工作。“精审判”就是审判业务庭的相对专业化和法官的
专门化。审判业务庭剥离行政管理工作和司法辅助性工作,专司开庭
审理案件,任务集中,精力集中,以利于审判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强执行”就是以执行庭为主体执行机构,各法庭执行室和法警大队
为辅助执行机构,立案庭、审监庭、督查室为执行监督机构,形成全
院上下强有力的执行网络和执行监督网络。“重监督”就是以立案庭
为主体,与审监庭和督查室组成相互交叉的监督体系,辅之以必要的
监督措施,对各类审判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和个案全程监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成武法院建立“阳光工程”3年来,无一
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再审改判率下降到千分之一。

  消灭“胡子工程”

  积案,曾是法院工作中的一种顽疾,严重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形象。
杜绝积案,是成武法院审判工作改革的目标之一。“逾期的公正等于
不公正”,在院长张武生看来,“如果一件案子一拖就是一两年,甚
至好几年,成了‘胡子工程’、‘马拉松案件’,质量再好有什么用?
因为拖延本身已经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

  消灭“胡子工程”本来不难,只要减少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繁琐
环节,破除院长、庭长批案的陋习,还权于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即可。
这样做,不需要太多的智慧,而需要足够的勇气。成武法院领导班子
拿出了这样的勇气。他们规定,民事、经济、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长
或独任审判员有权直接签发调解书和首次开庭当庭裁判的文书,而无
需像原来那样案案报告庭长,事事请示院长。结果,1999年,全院审
判委员会会议大为减少,讨论案件数量占全年所结案件的3%,比1998
年下降了6个百分点。

  放权于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不是要推掉院长庭长们的责任。作
为补充,该院同时推行院长、庭长直接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案
件的做法,凡是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或复杂、疑难的案件、党委关注
或人大及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以及新型案件,
一般都由院长或庭长主审。仅1999年,该院就办理此类案件586件。

  措施到位,自然硕果累累。3年来,成武法院所结案件平均审限
不足35天,质量也大为提高,且无一矛盾激化。

  构筑“精兵工程”

  实施“阳光工程”,消灭“胡子工程”都很重要,更为重要的是
构筑“精兵工程”。因为没有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再好的战略战术
也会沦为空中楼阁。精卒三千,胜过疲兵十万。

  构筑“精兵工程”,改革用人机制,成武法院想方设法,多方着
墨。

  对中层干部,他们大胆实行竞争上岗制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
出。在此环节中,民主测评推荐保证了这项作业的群众性,“三考两
评”(“三考”即干警三年来德能勤绩情况的考察、当年工作考核、
业务考试;“两评”即庭审评议、法律文书评选)则是其科学性的有
效保障。

  着眼于普通法官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成武法院多项措施并举。
有专门法官制度:每个审判人员专攻两种以上特定类型案件并进行审
理;有庭审观摩评比:每年选定百起普通程序案件,由院长、副院长、
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审员分层次开庭审理,专门委员会负责进
行评议,用以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有法律文书质量评比:
评选结果纳入本人年度工作考核;有新型疑难案件研讨:每年每个审
判人员拿出两篇论文参加全院研讨,由专门委员会评选出优秀论文予
以奖励;更有每年两次的“过关”考试:分不同岗位、用不同试题,
对全院干警有针对性地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予以调岗或离岗培训。

  就这样,成武法院的法官们忙了,累了,但他们也充实了,能干
了。

  就这样,改革改出了成绩,改出了效益。仅仅数年,成武县法院
便实现了两庭建设标准化、办公自动化、交通现代化、通讯网络化目
标。1997年以来,成武县法院结案数量年均递增15%。被山东省委、
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则标志着本届班子成立之初提出
的“一年打基础,二年求发展,三年上台阶”的总体设想变成了现实。

  对成武县法院,县委书记杨永昌这样评价:“在促进县域经济发
展方面,起到了依法护航的作用;在带动全县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方
面,起到了领头雁的作用;在树立成武对外形象方面,是全县最大的
一个亮点。”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