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南京市法院合议庭工作会议上获悉, 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工作,使法官的整体素质 得到提高,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拥有充分的审判权。今年1至9月,全 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7363件,其中合议庭、 独任审判员定案的为27123件,占全部案件的9912%,当庭结案率 达到7014%。 据了解,随着合议庭独立裁判机制的初步确立,审判人员责任心 普遍增强,绝大多数审判长通过实践迅速适应了角色变化,把工作重 点放到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质量上。 通过审判长选任制的实施,审判工作的领导方式得到根本转变。 院长、庭长亲自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直接进入审判活动,对案件进 行把关。目前,全市法院所有正、副庭长均担任固定合议庭的审判长, 参与开庭审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指导监督。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11月03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0/11/03/0012000110300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