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振汉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的任
务,并把依法治国写进了我国的根本大法。推进司法改革成为人民法
院实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举措。

  去年,最高法院颁布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明确了人民
法院改革的方向和任务,我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纲要》规定,结合
湖南实际起草了《关于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各地法
院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组织示范合议庭。二是积极
探索公开听审制度。三是加大院长、庭长审理、旁听案件的改革力度。
四是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狠抓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五是进行
书记员单独序列统一管理的试点。六是积极探索法院内部人事管理方
面的改革。七是狠抓法庭工作的规模化、制度化建设。实践证明,只
要坚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司法公正这根主线,努力推进各
项改革,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成绩,赢得党和人民群众的信赖。

  2000年是世纪交替、千年交替的一年。以国企改革为中心的各项
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国家实施中西部大开发战略有新的动作,
人民法院面临新的挑战。

  我以为,目前要抓好以下五项改革:

  一、建立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制度,为确保司法公正创造
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要对现有法官经过审查、考核,选择具有扎实
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素质较高的审判人员担任审判长、独任审
判员,赋予其相应的审判职权。我们打算,省法院和长沙中院今年要
全部实施这项改革,其他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实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
员选任制度,今年要达50%以上。要大力推行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
亲自审理案件制度。年内,中、基层法院80%的主管副院长和所有的
庭长、副庭长都要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案件。

  二、建立科学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完善
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制度,全面推行各类案件的排期开庭
和流程管理规定,实行案件质量跟踪,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上把好
质量关。

  三、科学设置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审判部门的职责
范围和业务分工;精减和合并职能重叠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审
判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比例,逐步实现审判人员与行政人员的
分类管理。

  四、积极推进法院人事制度改革。要改革法官的选拔、培训制度,
健全完善法官的监督制度。

  五、扩大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的试点范围,理顺书记员管理体制。
要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力争将书记员试点的范围扩大到50%
的中级法院和1/4—1/3的基层法院,逐步实现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
的目标。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