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内部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韩学斌


  建立完善的内外监督机制,是人民法院确保审判质量,维护司法

公正的有效途径。我们认为,最有效、最基本的监督,应该是来自法

院内部的监督。今年以来,我院以争创人民满意活动为载体,大力加

强内部监督,获得了较好的效果。



  首先,强化“立案”监督,严把案件入口。年初我们即制定了

《立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细则》,规定所有案件的立案、收费、报结一

律归口由立案庭统一审核把关,同时启动实施大立案工作机制,设立

立案大厅,专门办理审查立案缴费、移送审理执行、审核登记结案等

手续,实行柜台式窗口化服务和微机化管理,将每件案子从立案之日

起的各个诉讼环节流转程序置于电脑的监控之下,全程跟踪、排期开

庭、适时督办、超期曝光惩处,从根本上杜绝了过去各人民法庭及审

判业务庭相互争抢案源、跨辖区超标的办案现象。



  其次,强化审判监督,管住案件出口。为进一步发挥审判监督庭

的监督职能,选调8名资深法官在监督庭内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

改过去的年终部分抽查为现在的逐月逐件评查,出台《案件质量评查

办法》,明确评查人员职责,量化评查标准,严格送评程序,从严控

制归档,每月通报评查结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决不让不合格案件

走出门。



  第三、强化奖惩兑现,注重奖勤罚懒。为激励和警醒各类人员严

格依法办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我们严格地执行了《岗位目标责

任制》所确定的奖惩兑现和违法违纪、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把奖励和

惩处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这样,干警有压力也有动力,主动性和

创造性得到积极发挥,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确保了司法公正。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09月26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0-09/26/content

_58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