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法院改革整体突破
大立案管理 大循环审案 培养综合型法官

记者 梁建军 通讯员 方为民

  本报讯  今年以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法院本着“大立案管

理、大循环审案、全力培养综合型法官”的思路,整合审判方式改革

措施,使法院改革得以整体突破。



  通过半年的探索,石峰区法院首先确立了大立案的地位。立案庭

人员由原来的3名增加至目前的13名,成为全院人员最多的庭室,集

立案信访、书记员管理、审判前期准备等职能于一体。其次是实现了

案件审理的流程管理。法官不再对案件一包到底,而只对自己所处的

流程负责。对外,在排定开庭日期前,当事人不知哪位法官办自己的

案件,法官也不知办谁的案子,除了在法庭上,办案法官不与当事人

接触;对内,则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之间,通过《案件排期情况登

记表》、《证据移交清单》、《送达文书交接表》等10多种表格加以

衔接,使处于不同环节的法官职责明确,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同时,

把对审判质量的监督贯穿在整个审判流程中。



  石峰区法院在公开选拔审判长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支以审判长为

核心的、在人员编制上遵循内设机构、在业务上打破庭与庭之间界限

的法官队伍,并将这样一支法官队伍置身于全院所有案件的流程管理

中。



  在石峰区法院,今年以来审判效率有了显著的提高,审结的千余

起案件中,审理执结周期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缩短了10天,超审限的

现象得以杜绝。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9月20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0/09/20/002200009200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