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教育培训走向制度化

本报评论员

  今天,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全面规划、部署全

国法院“十五”期间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这是人民法院为适应我国

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进一步贯彻中央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精神,全面

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对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努

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会议期间,最高法院将就《法官培训条例》和《2001年——2005

年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向代表们征求意见。作为今后人民

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条例》和《规划》紧紧

围绕《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精神,对全国法院法官的教育培训提

出了要求,制定了目标,在修改定稿后,必将对全国的法官教育培训

工作产生重大影响。这标志着十五年来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翻开

了新的一页,人民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将从此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



  人民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走向制度化是历史的呼唤,时代的需要。

二十年的改革开放不仅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

依法治国、公正司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法治时代,人民群众对人

民法院的队伍建设和人民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世纪之交,

人民法院的任务越来越重,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挑战和考验也

越来越严峻。人民法官的素质如何,已经成为能否大力推进依法治国

方略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未来的21世纪,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

各方面的深刻变化与飞速发展,都要求人民法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

更新观念,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人民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走向制度化是培训工作的自身要求,是人

民法官的迫切愿望。自八十年代中期始,全国各级法院全面贯彻、落

实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努力提高人民法

官的文化业务素质。十五年的探索不仅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成果,而且

走出了一条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人民法院法官教育培训之路。

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不少培训工作目标不明确,形式不规范,还带

有一定的应急性;有的培训主体具有不确定性,法院内部的各部门、

各单位之间缺乏协调和沟通,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培训质量不高;

法官培训与法官的考核、任职、晋级也没有很好地挂起钩来。这些都

要求法官教育培训要尽快建立制度,形成规范,使之成为整个法官制

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保证法官教育培训实施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

效性。



  加强人民法官教育培训制度化建设,首先要改革和完善法官教育

培训体制,进一步加强法官教育培训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这包括建立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教育培训管理体制;逐步形成自上

而下的、切合法院教育培训实际的法官培训体系;协调好法官教育培

训行政管理部门与组织实施机构的关系。



  其次,人民法官教育培训制度化的核心问题是,必须把对法官的

教育培训同对法官的考核、使用挂钩,实现依法培训,强化培训效力,

形成培训与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各级法院法官管理

部门应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培训次数、培训时间、培训

成绩与鉴定。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走向制度化、科学化,任重而道远。相信这次

世纪之交的会议以及会后施行的《条例》和《规划》必将成为人民法

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起点,必将开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事业的新局面!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9月17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0/09/17/00120000917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