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全面规划、部署全 国法院“十五”期间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这是人民法院为适应我国 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进一步贯彻中央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精神,全面 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对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努 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会议期间,最高法院将就《法官培训条例》和《2001年——2005 年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向代表们征求意见。作为今后人民 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条例》和《规划》紧紧 围绕《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精神,对全国法院法官的教育培训提 出了要求,制定了目标,在修改定稿后,必将对全国的法官教育培训 工作产生重大影响。这标志着十五年来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翻开 了新的一页,人民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将从此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 人民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走向制度化是历史的呼唤,时代的需要。 二十年的改革开放不仅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 依法治国、公正司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法治时代,人民群众对人 民法院的队伍建设和人民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世纪之交, 人民法院的任务越来越重,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挑战和考验也 越来越严峻。人民法官的素质如何,已经成为能否大力推进依法治国 方略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未来的21世纪,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 各方面的深刻变化与飞速发展,都要求人民法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 更新观念,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人民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走向制度化是培训工作的自身要求,是人 民法官的迫切愿望。自八十年代中期始,全国各级法院全面贯彻、落 实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努力提高人民法 官的文化业务素质。十五年的探索不仅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成果,而且 走出了一条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人民法院法官教育培训之路。 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不少培训工作目标不明确,形式不规范,还带 有一定的应急性;有的培训主体具有不确定性,法院内部的各部门、 各单位之间缺乏协调和沟通,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培训质量不高; 法官培训与法官的考核、任职、晋级也没有很好地挂起钩来。这些都 要求法官教育培训要尽快建立制度,形成规范,使之成为整个法官制 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保证法官教育培训实施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 效性。 加强人民法官教育培训制度化建设,首先要改革和完善法官教育 培训体制,进一步加强法官教育培训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这包括建立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教育培训管理体制;逐步形成自上 而下的、切合法院教育培训实际的法官培训体系;协调好法官教育培 训行政管理部门与组织实施机构的关系。 其次,人民法官教育培训制度化的核心问题是,必须把对法官的 教育培训同对法官的考核、使用挂钩,实现依法培训,强化培训效力, 形成培训与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各级法院法官管理 部门应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培训次数、培训时间、培训 成绩与鉴定。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走向制度化、科学化,任重而道远。相信这次 世纪之交的会议以及会后施行的《条例》和《规划》必将成为人民法 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起点,必将开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事业的新局面!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9月17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0/09/17/0012000091700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