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9月12日电 昨天,湖南省长沙市两级法院429名报考 审判长的法官参加了法律知识综合考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的规定要求,8月中旬,长沙市中 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以院领导、政治部、纪检组等有关部门和领导参加 的全市法院审判长选任领导小组。在公布选任条件的同时,经自愿报 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近3年办案数量、质量、政治素质、廉政建设 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和考核,确定了429名符合资格的法官参加审判 长选任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宪法、刑事、民事和行政法等实体法、程 序法及诉讼文书写作。参考法官的法律专业考试成绩占选任总分的40 %,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思想作风、庭审观摩占60%,入围人选还 将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和称职票数不达70%以上的,不予选任。 被选任的审判长将由市中院统一颁发聘书,并赋予规定的相应职权。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9月13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0/09/13/0012000091300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