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法院推行竞争“办案权”制度

徐福永 李志华
  山东省郯城县法院近日推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任职资格“选任
制”,把竞争机制引入了审判领域。

  郯城县法院的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资格选任以竞争“办案权”为
实质内容,被选任为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法官专司审判,坐堂问案。
竞争中落选的法官将失去办案权,改做辅助于审判的各项工作。这次
竞争采取事先划定竞职条件,个人自主报名的方式。竞争的范围涉及
全院123名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职称的法官。竞争采取业务考试、竞
职演讲、民主评议、审判实绩考评等手段,实行累计积分,择优选用。
全院19个合议庭的19个审判长和34名独任审判员全部通过竞争产生。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3月28日。